三、旱灾的特点
旱灾之所以造成如此惨烈的破坏,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其自身的特点所决定的。
首先,从空间上来说,旱灾波及的范围远大于其他各类呈点线状散布的灾害,如地震、火山爆发、洪水等。不过这里有两种比较流行的说法需要做进一步的解释。一是通常所谓“水灾一条线,旱灾一大片”。应该说,对于以丘陵为主的长江流域等地,这样的说法自然比较适用,但是对于华北黄淮海平原地区,无论水灾、旱灾,都会造成大面积的危害。二是所谓的“南涝北旱”。其实从历史上看,北部有大旱,也有大涝,旱涝并存;南部大涝居多,但重大旱灾也时有发生,而且一旦发生,同样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民国年间,西南如四川,华南如广东,均曾发生死亡数十万人的大旱灾。
其次,从时间上来说,瞬时性爆发式灾害,总是在极短或较短的时间内,或几分钟,或几小时,或几天,释放出巨大的破坏能量,造成大量的人口伤亡,惊天动地,骇人心魄,可是相对而言,也正因为它们成灾时间短,涉及范围有限,纵然次数频频,人口损失反而不是十分突出。而旱灾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持续时间往往长达数月乃至数年。从表面来看,旱灾形成的这种渐进性特征似乎给人们抗灾救灾提供了喘息之机,而事实上却因其隐蔽性、潜伏性和不确定性而使人们麻痹大意,常存侥幸心理,以致消极等待,无所作为,而一旦酿成重患,则已是措手不及,难以挽回了。
第三,正是因为旱灾持续时间长,成灾面积广,故其虽不构成对人类生命的直接威胁,但对农作物造成的破坏却远比其他灾害来得更加严重和彻底。也就是说,它更主要的是通过切断维持人类生命的能源补给线从而造成饥馑以及由饥馑引发的瘟疫来摧残人类生命的。在粮食奇缺、粮价飞涨的情形下,无以为食的饥民们总是不惜一切代价变卖那些不能直接满足口腹之需的土地、耕畜、生产工具甚至劳动力自身,也就是卖田、卖屋、卖牛马、卖车辆、卖农具、卖衣服器具,直至卖妻、卖女、卖儿、卖自身,诸凡衣、住、行及其他一切物品,无不竞相拿到市场上进行廉价拍卖,以致在生产资料市场、劳动力市场以及其他类型的生活资料市场上出现严重的供过于求现象,导致价格的大幅度下跌,甚至一幅刘镛的字画也不够一斤馒头钱。结果,由这种“粮贵物贱”的价格结构对灾区社会所造成的破坏,往往并不亚于一场战争,所谓“到处被毁,有如兵剿”。干旱引起饥饿,饥饿吞噬了植被,植被的丧失又招致更大的灾害,于是人类便在一轮又一轮因果循环的旱荒冲击波中加速了自然资源的耗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