饥饿的灾民正在刮取树皮,用来充饥(图片来源于网络)
“旱魃为虐”——中国历史上的旱灾及其成因
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是一个由岩石圈、生物圈、大气圈、水圈四大圈层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而组成的巨系统,即地球生态系统。但是作为地球的一个薄薄的圈层,它不仅与岩石圈的深层、大气圈的高层紧密相连,也与之外的天文宇宙系统息息相关。故而该系统内部各圈层或其外部环境的任何变化与异动,一旦超过特定的阈值,都会对人类与人类社会带来严重的损害(参见宋正海、高建国等著《中国古代自然灾异动态分析》第1页,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在历史时期的自然灾害中,诸如地震、山崩、台风、海啸、火山喷发、洪水以及急性传染病等爆发性的灾害,更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而类似于旱灾这样的渐进性灾害,则往往被人们所忽视。但是纵观中国历史,旱灾给中国人民带来的灾难,给中华文明造成的破坏,要远比其他灾害严重得多。美籍华裔学者何炳棣在其关于中国人口历史的研究中即曾断言:“旱灾是最厉害的天灾。”
一、旱灾是危害最严重的天灾
我国历史上最早的旱灾记载,应是距今3800多年前(公元前1809年)伊洛河流域的大旱,即所谓“伊洛竭而夏亡”。民国时期国内外学者如何西(A.Hosie)、竺可桢、陈达、邓拓等,都曾利用《古今图书集成》、《东华录》以及其他文献记载对中国历史时期的水旱灾害进行统计,其结果均无一例外地显示旱灾发生的次数多于水灾。据邓拓《中国救荒史》的统计结果,自公元前1766年至公元1937年,旱灾共1074次,平均约每3年4个月便有1次;水灾共1058次,平均3年5个月1次(《邓拓文集》第二卷第41页,北京出版社1986年版)。新中国成立后,旱灾发生的频率总体上小于水灾,但自上世纪二十年代初期华北、西北大部分地区开始出现的干旱化(并非单指降雨量的减少)趋势,从生态系统变化的角度来看,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就灾害的后果而言,旱灾引发重大饥荒的频次以及由此导致的人口死亡规模,更非其他灾害所可比拟。据美国学者郑麒来对历代正史资料的统计,自汉代以来,因各类自然灾害导致的求生性食人事件经常周期性发生,而其中至少有百分之五十以上是由干旱引起的。近代以来特别是民国时期,此类求生性食人事件显然进入新一轮周期,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据不完全统计,从1840年到1949年这110余年间,全国各地共出现此类食人事件50年次,平均两年左右即发生1次。其中缘于旱灾的共30年次,缘于水灾的10年次,其他的则为旱水、旱蝗、旱雪、霜灾以及不明原因的大饥、春荒、冬荒,旱灾依然是求生性食人的主要原因。
在灾害造成的人口损失方面也同样如此。明清至民国时期,全国共发生死亡万人以上的重大灾害221次,其中水灾65次,飓风53次,疾疫46次,旱灾22次,地震21次,但各灾型的死亡人数并不与其发生的次数成正比,尤其是旱灾,为数仅居第四,死亡人数却处于诸灾之首,共计30393186人,占全部死亡人数(42737008)的71%。而且明代如此,清代如此,民国时期更是如此,可谓愈演愈烈。其中1876~1879年的华北大旱灾,山西、河南、陕西、直隶等受灾各省共饿死病死人口950万至1300万,最高估计多达2000余万人;1892~1894年晋北大旱,死亡100万人;1942~1943年中原大饥荒,河南1省死亡人口约300万人;1943年广东大饥荒,死亡50万人(一说300万人)。自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今,由旱而荒并因之导致大规模人口死亡的事件,除1959~1961年三年困难时期之外,殊属罕见,但仅此一次,据国家统计局和民政部《中国灾情报告:1949~1995》公布的数字,即已造成千万人以上的人口损失,可见旱灾危害之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