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清以来特大旱荒的惨烈灾情
罗列这些数字,或许显得过于抽象。不妨撷取明清以来一些特大干旱的灾情片断,以透视旱灾对中国社会究竟有过什么样的惨烈影响。明万历四十三至四十四年,山东全省连续两年遭遇大旱,饥民“咽糠粃,咽树皮,咽草束、豆萁”,可大多数人最终仍难免一死,“或僵而置之路隅,或委而掷之沟壑,鸱鸟啄之,狼犬饲之,而饥民亦且操刀执筐以随其后,携归烹饫,视为故常”。众多家庭纷纷卖妻鬻女,以求渡过难关,故而各地广泛流传“添粮不敌减口”,“卖一口,救十口”等民谣(明毕自严撰《菑祲窾议》)。崇祯后期持续七年之久的全国性大旱,更是我国历史上有文字记载以来最严重的灾难,南北各地普遍出现人吃人的惨剧。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之《滦阳消夏录》中有一段记述,读来令人怵目惊心:
前明崇祯末,河南、山东大旱蝗,草根树皮皆尽,乃以人为粮,官吏弗能禁。妇女幼孩,反接鬻于市,谓之菜人。屠者买去,如刲羊豕。周氏之祖,自东昌商贩归,至肆午餐。屠者曰:肉尽,请少待。俄见曳二女子入厨下,呼曰:客待久,可先取一蹄来。急出止之,闻长号一声,则一女已生断右臂,宛转地上。一女战栗无人色。见周,并哀号,一求速死,一求救。
事实上,饥荒极重之时,备受煎熬的饥民连这样的痛苦感觉都已经不存在了。清光绪十七、十八年山西大旱,前往赈灾的江南义绅如此描绘当地的荒象:
山西此次奇灾,各村妇女卖出者不计其数,价亦甚廉。且妇人卖出,不能带其年幼子女同去,贩子立将其子女摔在山洞之中,生生碰死。其夫既将其妻卖出,仅得数串铜钱,稍迟数日,即已净尽,便甘心填沟壑矣。灾民一见查赈人至,环跪求食,涕泣不已。许已早晚放赈,而彼皆苦苦哀告云:但求先舍些微,稍迟便不能待矣。往往查赈之时有此人,放赈之时即无此人。更可惨者,各人皆如醉如痴。询以苦况,伊便详述,或父死,或夫死,或妻女已卖出,家室无存而毫无悲痛之状,惟互相叹息云:死去是有福也。盖彼既无生人之乐,亦自知其不能久存矣。嘻嘻!田园既荒,房屋又毁,器具尽卖,妻子无存,纵有赈济,而一两银仅买米二斗,但敷一月之食,一月之外,仍归一死,况放赈并不及一两乎!
严酷的饥荒不仅制造了无数个人或家庭的悲剧,也给整个社会秩序带来巨大的冲击,进而导致王朝的崩溃。正如邓拓指出,“我国历史上累次发生的农民起义,无论其范围的大小,或时间的久暂,实无一不以荒年为背景,这实已成为历史的公例。”(《邓拓文集》第二卷第106~107页)而这样的动荡,多数是由旱灾引发的。如果说中国最早的王朝——夏王朝是在疏治洪水的过程中形成的,那么其灭亡却是导因于上文提及的“河洛竭”了;随后又有“河竭而商亡,三川竭而周亡”的说法。在秦汉以来导致历次王朝衰亡的农民起义中,除陈胜吴广起义、元末农民起义与水灾或治黄有关外,其他大都发生在长期旱荒的过程之中。清代以来的大旱荒虽然没有促使清王朝或民国政府的垮台,但旱荒期间规模不等、形式多样的饥民暴动仍起伏不断,土匪活动也极为猖獗,以致统治者在救荒的过程中,往往要一手拿粮,一手拿刀,软硬兼施,才有可能保持灾区社会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