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更有力——制定完善各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气象灾害防御机制
在应对暴雨洪水中,湖北、湖南、江西等地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了不发生群死群伤事件。在防抗强台风时,福建、广东、浙江等地组织大规模群众转移避险,应对井然有序。在新疆和东北地区防御罕见暴雪时,气象应急服务成为政府应急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我们不难发现:各类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体系日趋完善,各种气象应急措施细化到人,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成为常态化,应急响应启动及时到位,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各地的防灾减灾之棋因气象应急而盘活。
在“十一五”期间,《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先后颁布施行,明确了相关应急处置部门职能,细化了分类分级响应任务,使气象灾害防御的各项政府职能落实到位。特别是《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出台后,全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发地方政府气象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全国地(市)、县政府出台气象灾害应急专项预案1396个。
中国气象局根据气象灾害预警服务部际联络员会议制度,组建了由25个国务院工作部门组成的部际联络员队伍,实现气象灾害防御部际联动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在每次应急减灾中,气象与水利、民政、交通运输、农业、教育以及民航和电力等部门加强应急联动,在灾害防御中发挥了“消息树”的先导作用。
目前,我国已经逐步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和“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我国应对气象灾害的能力大大增强。
中国气象局局长郑国光表示,防御天灾,不能指望“天帮忙”,只能依靠“人努力”。“十二五”期间,气象部门将继续把防灾减灾作为一个重要的工作,继续把“提高气象预报准确率”作为气象工作的核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