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气象局始建于1953年3月,隶属于自治区气象局下属事业单位,是由国家气象事业和地方气象事业两部分组成,实行以部门、地方的双重领导和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昌吉气象局下辖10个县(市)气象局(站),包含1个国家基准气候站、4个国家基本气象站和5个国家一般气象站(其中北塔山站、天池站为国家一类艰苦站,蔡家湖站为国家三类艰苦站)。全州气象部门正式职工总数为154人,其中公务员14人,事业干部134人,工人6人;男、女职工各77人;有汉、维、哈、回、蒙、乌6个民族,少数民族职工29人;在职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51人,大专学历46人,中专学历56人;高级职称7人,中级职称75人;离退休职工97人;共产党员96人,其中在职党员63人,离退休党员33人。
主要业务项目:地面测报、高空大气探测、农气测报、天气气候(短、中、长)预测预报、人工影响天气、防雷电管理、气象科技服务工作。
近几年来,昌吉州气象事业突飞猛进,气象文化建设硕果累累。全州10个局(站)建成州级文明单位,8个局(站)建成区级文明单位,实现了文明气象系统。其中州级以上文明单位占总局(站)数的100%,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占总局(站)数的80 %,2002年昌吉州气象部门被评为全州的文明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