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气象服务是应社会发展应运而生的一种崭新气象服务形式,它主要包括根据各行各业的生产特点进行的产业气象服务和针对人民生活需要而提供的生活气象服务等,我区自70年代末开展专业气象服务,根据我区的特点主要针对农业、交通、能源等行业以及旅游探险等活动进行气象服务,采用的产品制作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几乎涵盖了气象、气候预测分析的各个侧面,服务手段主要包括:气象警报广播、电话、传真、传呼、移动电话、电台、电视台、报刊、现场服务和计算机远程终端及国际互联网等等,尤其是近年以来通过各种手段使得专业气象服务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成为了经济建设不可 缺少的帮手。
新疆专业气象台是新疆气象部门适应社会经济及文化需求,专门成立的以基础业务为依托,面向社会开展气象服务工作的部门,是新疆气象局对外专业服务的唯一窗口,实行推销、深加工、服务一条龙的运行机制和相应的企业化管理办法。主要有以下工作职责:
1.广播、报纸、电信、互联网等媒体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报,必须由专业气象台提供和发布。
2. 收集异常气候和极端气候事件对社会、经济的有利和不利影响,按季制做、发布气候影响评价报告,制做、发布气候公报。
3.加强对气候资源的监测、评价工作,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气候资源的分布情况进行评估和发布。
4. 收集、质量控制、整编气候信息,做好气候信息数据库的建设、日常的维护和信息查询、服务工作,是对外进行气候资料鉴证、服务的唯一权威性机构。按照气象资料共享、共用的原则,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与其他从事气象工作的机构交换有关气象信息资料。
5.承担自治区大中型工程项目中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承担工程建设、城市规划建设的气候环境影响评价和污染气象条件分析。
6.指导、制做、发布全疆城市环境气象预报产品。
7.技术指导和规范预报、气候产品的开发和服务。
8.在全疆范围内提供全国主要城市、新疆城镇交通沿线、边境口岸、旅游景点等天气预报;电话声讯信息、互联网服务及以电话、互联网方式提供经济信息服务。
联系电话:0991-2623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