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晚报讯(记者黎兆齐)23日,自治区政府召开广西督查激励新闻发布会,对2017年在重大政策措施中,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4个设区市、68个县(市、区)和1个旅游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年度大气、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的设区市”就是南宁市受到自治区督查激励的事项之一。
昨日,记者从南宁市环境保护局获悉,2017年3—9月南宁市连续7个月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全年有191天空气质量为优,创下南宁市实施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最好水平,刷新“南宁蓝”纪录。
2017年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2.3%,其中空气质量为优的191天,比2016年增加42天,全年优的天数比例为52.3%,同比增长11.6%。PM10、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每立方米56、35微克,同比下降9.7%和2.8%,降幅排在广西前列。据介绍,2017年,南宁市全力开展扬尘精细化治理,狠抓施工工地、城市道路、消纳场、堆场作业和园林绿化用地5个扬尘“主战场”;建设南宁市扬尘治理综合管理系统,开启了南宁市扬尘污染治理智慧时代。此外,严格黄标车淘汰工作、持续推进燃煤小锅炉整治、与周边7个城市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等举措,有力地保障了空气质量持续提升。
在水环境治理方面,2017年,南宁市水功能区达标率、市区5个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
今年以来,南宁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聚焦空气、水体、土壤、噪声污染等领域的关键问题,全面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保卫战。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8年7月和1—7月空气质量状况显示,在169个重点城市中,南宁市7月空气质量排名第17位;南宁市1—7月空气质量排名第17位,比1—6月上升2位。
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管理科负责人刘传介绍,今年继续强化扬尘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治理和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秸秆垃圾焚烧等污染源的管控使“南宁蓝”保持常态。下一步,南宁市将突出扬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重点领域治理,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在全力保障流域水环境质量方面,全面贯彻落实河长制,按照“先上游后下游、先截污后修复”的工作思路,狠抓源头治理。在全力推动黑臭水体治理巩固提升方面,严格按《南宁市全面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黑臭水体治理边督边改工作方案》,高位统筹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一步改善南宁市生态环境质量。
编辑:黄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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