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部门提示:有涉水行驶可能的车主可购买“涉水险”
本报南宁讯(记者/周红梅通讯员/何蜓华)随着我区进入主汛期,特别是进入6月份以来,全区因暴雨导致的各类保险报案不断增多。截至6月11日,广西各保险公司接到因暴雨导致的各类保险报案921件,报损金额1582.05万元。其中,车险案件280件,报损金额143.09万元。
大雨过后,此前通常被忽视的险种——涉水险和发动机特别损失险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特别是,6月9日下午南宁市特大暴雨过后,各保险公司接到水淹车保险报案就近30件。据了解,由于车主涉水行驶导致的“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损坏”一般都被列入车损险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并不负责赔偿。因此,广西保监局提示,有涉水行驶可能的车主,建议在购买车损险的基础上附加购买一份专为发动机进水导致损坏而量身定制的涉水险(又称“发动机特别损失险”)。
编辑:郭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