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气象局为气象事业单位,实行省气象局与新乡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省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担负为国家积累、提供大气探测资料和农业气象观测资料,为军、民航提供气象保障等国家基本气象业务任务,为新乡市党、政领导决策和社会、经济发展和工农业生产、人民生活需要提供天气预报警报、防汛抗旱减灾防灾气象服务、人工影响天气、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卫星遥感监测苗情、农业气象服务等任务。
新乡市气象局辖长垣、封丘、延津、原阳、获嘉、卫辉、辉县等7个县(市)气象局。在职正式职工共108人,其中市气象局60人,其余7个县(市)气象局共48人,学历层次显著提高、知识结构更加合理。目前,我市气象部门基层台站基础业务队伍中具有大气科学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比例达67.3%,气象职工队伍的总体素质有了较大提高。气象事业走上良性发展轨道,在防灾减灾和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服务等方面发挥的日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气象现代化建设取得长足进展,相继建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气象卫星综合应用业务系统(9210工程)、气象信息卫星通信地面接收系统(VSAT单收站)、新一代人机交互处理系统(MICAPS)、人工影响天气综合技术系统、卫星遥感监测系统、气象信息产品终端等,市局技术人员在微机上建立了新型天气预报业务流程,实现本地预报方法的自动化处理。
全局坚持把气象服务放在各项工作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多次被省气象局评为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支持服务农业先进单位等,被中国气象局评为全国气象部门双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市气象局连续三届为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