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气象局始建于1958年,体制上实行黑龙江省气象局与黑河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黑龙江省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黑龙江省气象局和黑河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市气象局现有局领导3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业务科技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与审计科、法规科5个行政科室,下设气象台与专业气象台、后勤服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财务结算中心、黑河市雷电防护中心等5个直属事业单位。下辖孙吴、嫩江、爱辉、北安、逊克、五大连池6个县(市)区气象局,其中:孙吴县气象站为国家基准气候站,嫩江县、爱辉区、北安市气象站为国家基本气候站,逊克县、五大连池市气象站为国家一般气候站。嫩江县气象局承担国家二级探空站、一级农气站、酸雨观测站和土壤湿度自动观测等特种观测任务,是黑龙江省业务最全的县级气象站;五大连池是举世闻名的国家级火山地质公园,五大连池市气象站除地面观测外,还承担国家一级农气站的观测服务任务。此外,市气象局还承担辖区内农垦、森工、民航、水库、部队农场、劳改农场等33个专业气象台站的气象行业管理任务。
全市气象系统现有职工115人,其中:市局36人,县气象局79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38人,有副研级高级技术职称8人,工程师职称66人。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黑河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和对所属气象台站的业务管理及对专业气象台站的气象行业管理;
2、负责气象监测管理,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和气候影响评价的制作和发布;
4、负责组织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依法管理和组织实施本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以及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5、负责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负责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的行政复议工作;
6、负责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做好本市气象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7、承担上级气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