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研究和制定机关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气象文化建设等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对省局机关、直属单位和离退休党组织实行统一领导,指导全省基层气象部门的党建工作。
三、归口管理全省气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气象文化建设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安排省局机关、直属单位党员、职工的政治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学习。
五、负责组织省局机关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党组织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党的知识教育。
六、负责对省局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实行监督,按分级管理原则查处所属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以及侵犯党员民主权利方面的问题。
七、组织、督促、检查省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经验交流。
八、负责指导全省气象部门的党建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气象部门和全局性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气象文化建设活动,承担相关的目标管理任务。
九、归口管理省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统战、侨务等群团工作。
十、承办省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协助省局党组管理省局党群组织的干部。
十二、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协助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