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气象局是在1950年9月成立的零陵县气象站的基础上建立,是正处级国家事业单位,实行湖南省气象局和永州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
1、组织协调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多轨道业务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综合观测、预测预报、公共气象服务和信息与技术支持体系的有关工作。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3、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观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观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气象预报的发布。
5、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雷减灾和升空气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6、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
7、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负责本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8、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人民政府对县(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担永州零陵机场气象保障工作。
10、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
事项。
1、管理科室4个: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业务发展科、政策法规科。
2、直属单位7个:市气象台、市观测站、后勤服务中心、财务核算中心、防雷中心、科技服务中心、机场气象台。
3、市政府设置的工作机构2个:市人影办、市防雷减灾办公室。
4、县区气象局11个:祁阳县气象局、东安县气象局、双牌县气象局、道县气象局、宁远县气象局、新田县气象局、蓝山县气象局、江华县气象局、江永县气象局、冷水滩区气象局、零陵区气象局。道县气象局和市局观测站为国家基本气象站,其余各县区局为国家一般气象站。
永州市气象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50人,其中市局65人,县区局85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65.3%。高级工程师4人,工程师49人,占总人数的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