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入梅、出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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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6-21 17:08:25
来源:
中国天气网湖北站
关于湖北梅雨期的标准,武汉中心气象台曾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关于梅雨、旱涝划分标准的初步意见》,指出:梅雨主要指宜昌以东的江汉平原、鄂东北、鄂东南三个自然区,入梅、出梅均是对东部三个区而言,具体划分标准如下:入梅标准:6—7月内,当500 hPa副热带高压脊线由20°N以南北跃至20°N以北并稳定5天以上的第一场大到暴雨过程开始为入梅。入梅后要求有10天的连阴雨,或10天中有3天大到暴雨。梅雨期内不允许有5天以上的无雨天气。如雨停超过5天以上者,则从第二次大到暴雨过程开始算起。2008年金琪等又提出新的入梅补充条件:(1)500 hPa 120°E副热带高压脊线由20°N以南北跃至20°N以北并稳定3天以上;鄂东和江汉平原三区出现雨型编码和≥9,同时鄂东连续3天以上的降水天气的初日;(2)如果出现连续阴雨(大于3天)与后期梅雨期降水连续无间断,则阴雨开始日为入梅。 实际上综合考虑气候学和天气学对梅雨的划分标准,并与预报服务相结合是当前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方法。也就是说从梅雨的定义出发,提出梅雨期的划分既要抓住大气环流的季节调整,又要考虑与其相配合的大范围降水现象和温湿特征的方法。国家气候中心的划分方法以雨日为主,以副高脊线位置为辅;江淮流域各个省市则是以120°E副高脊线位置、日平均气温、雨日或雨量等综合考虑,来分别得出入梅日、出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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