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气象局始建于1966年。全市现有气象员工122人,大专以上学历76人,其中本科32人,研究生5人,副研级高级工程师11人。
近年来,十堰市气象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三个文明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先后被中国气象局授予全国文明服务示范单位、全国气象部门双文明建设先进集体等称号,多次被评为全国重大气象服务先进集体,2002年被中央文明办、国务院纠风办挂牌全国创建文明示范点,1994年至今连续六届获省级最佳文明单位称号,全市气象部门被授予市级文明系统。
十堰市气象局机关内设三个职能科室,下设七个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辖六个县(市)气象局。三个职能科(室)为: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业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科、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七个直属事业单位为:十堰市气象台(汉江流域气象水文中心)、十堰天气雷达站、十堰市公众气象服务中心(十堰市专业气象服务台)、十堰市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十堰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十堰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办公室、十堰市防雷中心。六个县(市)气象局为:丹江口市气象局、郧县气象局、郧西县气象局、房县气象局、竹山县气象局、竹溪县气象局。其中,郧西县气象局为国家气候观象台,十堰市气象台、房县气象局为国家一级气象观测站,丹江口市气象局、郧县气象局、竹山县气象局、竹溪县气象局为国家二级气象观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