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北省气象局 发布大风天气消防安全提示
春季气温回升,群众踏青祭扫等活动增多,气候干燥、大风天气频发,火灾风险高。为提高社会单位和广大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3月18日,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河北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大风天气消防安全提示:
1、社会单位和公众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和大风预警信息,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
2、居民、村民要及时清理家中阳台、楼道、房前屋后可燃物,防止外来飞火引燃可燃物引发火灾。
3、春耕农忙之际,禁止焚烧垃圾和野外烧荒。大风天气严禁室外用火,禁止乱丢烟头、火种。
4、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架空电线的日常维护,防止风大线路碰撞打火,引发火灾。
5、社会单位、施工现场及室外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要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及时清理可燃物,配备灭火器材,现场滴落焊渣区域要设置专人看守。遇有大风天气,停止一切动火作业,并加强防火巡查。
6、高层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在醒目位置设立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和防火要求标识,提示禁止在墙体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禁止在建筑周边地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
7、提倡文明祭扫,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烧纸、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严禁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8、外出踏青郊游,请遵守旅游景区和草原、林区禁烟禁火规定。
9、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电话报警,迅速逃生,不贪恋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