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气象局成立于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一九七九年十二月由气象站更名为气象局,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局站合一的管理模式,为国家基本站、一级农气站,现有干部职工15人。受海南省气象局和陵水县委县政府双重领导,是本县的气象主管机构。依法行使本县区域内气象工作及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内设办公室、人影办公室、气象台、地面测报股、农业气象股、雷电监测与防护技术中心、气象行政执法分队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赋予气象部门的工作职责、职能,负责本县行政区内的气象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对本地的气象资料进行探测,发布天气预报,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防御气象灾害、防雷减灾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本地的气候资源等。为各级党政部门决策、经济建设、国防建设、防灾减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和服务。预报服务工作为我县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科学的决策依据,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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