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气象局始建于1954年,1988年设立惠安县气象局,1989年崇武气象站升格为崇武国家基准气候站。惠安县气象局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4个科室:办公室、预报股(气象台)、崇武国家基准气候站(测报股)、行政审批股、服务股。惠安县气象管理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计划财务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为更好地为惠安经济建设服务,2002年实行局、站分离式建设,除测报股之外的股、室搬迁到县城开展气象工作,从此也就形成了国家气象事业和地方气象事业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