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8日,济南经历了一次强降水过程,从下午5点30左右开始,到8点30结束,共持续了三个小时。此次大暴雨共造成至少34人死亡,6人失踪,171人受伤。受淹户数5718户,受灾群众约2万人。倒塌房屋135间,市区内受损车辆802辆,冲毁道路1.4万平米,冲失井盖500多套,农田被淹2.1万亩。先后造成26条线路停电,多处商场被淹,其中银座地下购物广场成了汪洋。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2.3亿元。
如此惨痛的洪水灾情,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起济南历史上的另一场洪灾,即发生在1987年8月26日的“8.26”特大暴雨。这场暴雨造成的损失堪与当年的“8.26”相比。
“舟行街道上,车作水上船。万众齐学泳,龙宫闹翻天。”这是1987年济南“8·26”水灾时有人编的顺口溜。
1987年8月26日至27日,济南降下特大暴雨。据雨量站的记录,日降雨量达到270毫米,解放桥测量站最大降雨量达340毫米,市区平均降雨量也达到了315毫米,属于特大暴雨,这也是济南建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自然灾害。
由于小清河是济南市最主要的泄洪河道,城区和南部山区的雨水最终都要汇到这里,然而它的泄洪能力却只有20年一遇,所以遇到大暴雨行洪就会不畅,导致小清河水暴涨超出警戒水位2.6米并出现回灌市区的灾情。那次的灾情共造成47人死亡,595人受伤,1.1万多间房屋倒塌,4.3万顷农田、0.3万公顷菜田被淹,618家工厂被迫停产。市区几座立交桥全部积水无法通车。此次灾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3.7亿元。
济南从“8.26”到“7.18”的两次强降水造成的不幸是那么惊人的相似,主要原因都是因为市区排水不畅、小清河泄洪能力不足造成的。
济南南高北低,是一个浅盆地式地形,气候条件又是夏季气温高多暴雨,但是有关部门并没有对济南的这一客观条件予以重视,忽视了济南的排水设施的完善,加之已有的排水系统严重老化,根本无法抵御突发的洪水,致使济南遭受重大损失。
从济南几次大暴雨的灾情看,积水最严重的地区多集中在生产路、成大路、陈家楼、历黄路、历山路、黄台等13处铁路立交桥下;市区则为昆仑街、济洛路、经一路、师范路、仁智街、海晏门、黄台南路、少年路等处路段。20多年前惊心动魄的一幕在2007年7月18日重演,历史就是这样惊人的相似。亡羊补牢,犹未迟也。济南经过了两次惨重的教训,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了,相信济南能够痛定思痛,在此后的道路改造中消除隐患,让“8.26”、“7.18”这样的悲剧成为济南永久的记忆,不再被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