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职能
监察审计处(党组纪检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气象部门的监察、审计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路线、方针、政策。
二、指导全省气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及行政监察审计工作,对监察对象进行政风、政纪、遵纪守法、廉洁高效教育,会同有关职能处室制定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本部门规章制度的情况。
四、接待处理行政监察的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其它申诉。
五、调查处理监察对象的违法、违纪行为,参与对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六、负责组织行政监察、审计业务骨干培训。
七、对省局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或有关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及有效性、经济效益,专项资金管理,国家财经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八、依法开展对处级单位领导干部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九、对部门管理中重大的、带有普遍性或倾向性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十、参与省局有关计划安排、项目论证、效益检查、工程验收等工作。
十一、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被审计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监督执行。
十二、负责审计统计。
十三、完成中国气象局监审室及省局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