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全省气象部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计划和指导性意见;会同地方文明委(办)抓好气象台站的文明系统(单位)建设,开展有关文明创建活动。
2、负责全省气象部门精神文明建设评比活动及先进典型的总结、宣传、表彰工作;组织开展有部门特色的文化、体育、教育等活动;调查、总结、交流和研讨精神文明、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情况、经验。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省气象部门的政治理论培训。
4、负责拟定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计划、规划,安排部署党员、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基层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5、承担支部党的建设日常组织协调、机关党委的日常活动安排,协助地方党委抓好气象台站党的建设。组织开展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评选和表彰工作。
6、协助局领导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协助人事部门做好机关干部考核、民主评议和选聘工作;负责机关党委、总支、支部成员和发展新党员的考察及预审工作。
7、在机关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对群团组织的工作进行指导,加强与民主党派的沟通、联络,做好统战工作,帮助和指导他们开展工作。
8、负责管理省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保卫工作,承担省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负责人武部工作,承担省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民兵演练及征兵工作。
10、承办省局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