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气象局成立于1973年10月,1980年实行省气象局和州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省气象局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隶属怒江州人民政府主管气象工作的部门,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责。现有在职职工56人,其中,局机关人员15人,直属事业单位人员13人,离退休人员12人。在职人员中县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4人;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人员6人,大专学历人员16人,中专学历人员4人;高工3人,工程师12人,助工及以下人员10人。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政工科)、业务科技科、财务科(审计科)、气象台、雷电中心、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州人影办)、气象科技服务中心、财务核算中心。
多年来,我局全面实施“科教兴气象”战略,结合部门特点,集中人才优势,大力开展气象科学研究,先后完成科研项目20项,获地厅级以上奖18项,其中获省部级奖4项。通过科研的带动,使全州重要天气、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做好业务、服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三个文明”建设,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行业创建活动。通过几年扎实有效的工作,文明单位建成率达100%,其中,省级文明单位2个,州级文明单位2个,县级文明单位1个,连续两届被州委、州政府命名为州级文明行业。
怒江州气象局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政工科):负责内外综合协调工作;承担后勤服务、机关车辆的管理与调度、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会议组织安排,归口管理政务信息、文秘、宣传、档案、保密、信访、外事、接待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离退休干部管理、社会保险、精神文明建设和在职教育等工作;负责基建等相关工作;负责气象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宣传、普法学习考试等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工作。
业务科技科:负责基本气象业务工作;管理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科技发展、行业管理等工作。
财务科(审计科):负责组织编制全州气象部门财务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气象部门预算资金和科技服务资金的管理;协助领导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并负责地方气象事业经费的落实;负责全州基建、修缮、台站基础设施综合改善的审核和项目管理;负责部门的国有资产监管、业务指导、财务审计、监督等工作。
怒江州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
气象台:负责天气预报的制作、发布;负责做好气象决策及公益服务;开展预报科学研究及技术开发;负责全州气象系统计算机网络及州局内部程控电话网的建设和维护;负责做好对县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雷电中心:行使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职权;负责全州防雷产品的管理、防雷技术开发、培训、交流、咨询以及对雷电灾害的调查签证;负责避雷检测、图纸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
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州人影办):负责规划、管理、组织、指挥、协调、宣传全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承担气象现代化建设、新技术的开发应用等工作。
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对外承担专业、专项气象服务工作,包括天气预报、情报服务、气象宣传和气象服务产品制作、电视天气预报、气象信息及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等工作。
财务核算中心:负责全州气象系统各种财务收支票据的核对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