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气象局成立于1955年。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实行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主要担负着文山州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业规划、气象防灾减灾、气象业务管理、气象法规建设、气象服务、气象科技攻关以及成果推广等工作。
文山州气象局现有在职职工123人,离退休干部职工56人。在职职工中,大专以上学历51人,本科学历26人;副研级高工6人,工程师49人。全州气象部门文明单位建成率为100%。其中,国家级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单位2个、州级文明单位5个。
单位职能介绍
(一)制定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涉外气象活动。
(三)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四)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防雷工程专业设计和施工资质初审。负责防电装置检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和评估工作。
(五)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六)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八)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市人民政府对本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承担云南省气象局和文山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文山州气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业务科技科、人事教育科、计财科;下设气象台、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雷电中心、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天气雷达站、财务核算中心6个直属单位;下辖文山、砚山、丘北、广南、富宁、西畴、马关、麻栗坡8个县气象局。
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局政务值班、应急处理、政务信息、目标管理、调研综合、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外事、气象宣传、办公自动化以及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气象行政执法、法制宣传等工作;负责雷电灾害防御和施放气球的管理和政策指导;组织气象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查、认定、核准、审批工作;负责管理气象信息服务市场;负责后勤保障与管理。
(二)业务科技科
主要职责:负责本区域内的综合观测、信息与技术保障、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预报预测、公共气象服务、科技发展、决策气象服务、学会等工作任务的管理;组织气象成果推广;承担汛期气象服务领导小组和气象科技委员会工作职责。
(三)人事教育科
主要职责:负责州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相关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社会保障、干部录用调配、奖惩等各项人事改革和管理工作;拟定人才吸收、培养、使用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组织本州初级专业技职称的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考核与推荐工作;负责思想政治、气象文明文化建设;负责安全生产、机关党务以及老干部的管理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审计科)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编制本州气象事业年度计划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完善发展地方气象事业的计划财务体制及投入机制;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系统计划财务、基本建设、项目库、预决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统计、科技服务的监督和地方气象建设项目等管理工作;负责对下级单位的财务审计和指导工作。
(五)文山州气象台
主要任务:承担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承担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突发应急响应等工作,负责本地气象预报、警报等其他气象信息发布。对下级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
(六)文山州气象科技服务中心(气象信息中心、兴农信息网分中心)
主要任务:负责电视天气预报节目的制作;承担专业气象服务与科技服务;承担气象信息服务的相关工作;承担兴农信息网分中心工作,承担州级信息网络等设备的技术保障。对下级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七)文山州雷电中心(文山州防雷中心)
主要任务:负责本级雷电监测预警、雷电灾情调查与评估,承担防雷检测与防护工程,对下级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受州局委托,承担对全州雷电业务工作的管理。
(八)文山州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主要任务:承担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的装备和安全保障、作业条件预报、决策指挥、作业、效果检验;承担本级作业高炮、火箭检定的协调工作;建立和完善州、县、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编制人工影响天气实施方案,统计上报相关信息。对下级台站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受州局委托,承担对全州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工作的管理。
(九) 文山州天气雷达站
主要任务:按照上级业务规定承担雷达监测、信息分发、资料传输的各项工作任务;向上级部门和有关单位报告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警信息;对县局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提供指导;负责对雷达设备的日常维护。
(十)县局主要职责
主要工作任务:负责本局行政事务、文秘、档案、气象宣传、行政执法、安全生产、物资管理等工作。承担本局气象观测工作,对测报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对气象探测环境进行保护。对上级科技服务指导预报产品进行补充、订正并以本局名誉对外发布;负责本县灾害性天气的预警、预报;为当地政府部门和各行各业提供气象服务;开展气候影响评价、气候应用、气候资源开发利用;负责本县气象灾情的收集上报和评估。开展雷电监测业务,利用上级雷电预警产品开展雷电预警服务;负责雷电灾情调查与评估,承担防雷检测与防护工程。制定本县人工影响天气实施方案,负责本县人工影响天气的作业指挥、安全保障和现场作业;统计上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