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气象局成立于1950年11月15日,它既是云南省气象局的下属单位,又是同级人民政府主管气象工作的职能部门。全州气象部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红河州气象局承担本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州13个县市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无微不至、无所不在”的服务宗旨。
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51人,离退休干部职工108人。在职职工中,大专以上学历100人(本科学历35人);高级工程师5人,工程师69人;州局机关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业务科技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科;直属事业单位7个:气象台、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雷电中心、人工影响天气中心、观象台、财务核算中心;下辖12个县(市)气象局:个旧、开远、弥勒、泸西、建水、石屏、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屏边、红河。
多年来,我局全面实施“科教兴气象”战略,结合部门特点,集中人才优势,大力展气象现代化建设。通过科研攻关和气象现代化建设,全州重要天气、灾害性天气的预报准确率得到了较大的提高,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我局将以“十七大”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履行好政府赋予气象的社会职能,继续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成果,建设完善“一流人才、一流台站、一流设备、一流技术”四个一流现代化气象站。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草拟全局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
2.负责制定全局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
3.负责全州目标管理工作。
4.负责督查、督办上级和局领导交办的工作及执行情况。
5.负责组织全局性会议。
6.负责协调各科室之间的工作和出现的问题。
7.负责归口管理文秘工作,收发、签批和注办各类来往电、文,文件印制。
8.负责管理新闻发布、机要、保密、信访、外事工作。
9.负责州局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服务工作。
10.负责处理全局紧急事务。
11.负责归口管理全州气象宣传工作,《红河气象工作信息》、《红河州气象局大事记》及有关信息的编撰。
12.负责全州无纸化传输办公管理工作。
13.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全州气象行政执法、行政许可、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
14.负责全州气象科技服务与产业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15.负责全州的气象行业管理工作。
16.负责归口管理接待工作。
17.负责州局机关的后勤管理工作。
18.完成省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交办的各项工作。
19.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业务科技科主要职责
1.负责全州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雷电等轨道业务的管理及发展规划工作。履行州人降办工作职责,负责全州人工影响天气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负责全州气象综合观测体系的管理及发展规划工作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州气象预报、预警、气候影响评价、农业气象情报、应用气象分析预报、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预报、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实施全州气象监测、信息网络、天气气候、人工影响天气、生态与农业气象、雷电预警、减灾服务以及应用气象服务技术规范的执行和规章制度的监督。
5.负责全州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6.负责全州气象科研管理,科技成果转化及人员培训工作。
7.负责协调红河州气象局科技管理委员会和州气象学会的工作。
8.负责全州气象仪器的计划、供应、维修和保障管理工作。
9.负责全州气象部门无线电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州兴农信息网、气象信息共享平台及其他相关信息平台的管理工作。
11.完成省局监测网络处、预测减灾处交办的各项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人事教育科主要职责
1.负责州局机关、直属单位、各市县局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管理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2.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州气象部门机构编制方案。
3.负责全州气象部门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的管理,艰苦台站和其它津贴的报批和监督执行。
4.负责拟定全州在职职工的教育培训,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州干部职工的录用、调配及人事档案等工作。
6.负责归口管理各项奖惩工作,各类先进集体或个人、优秀人才的推荐、评审。
7.负责全州气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负责州局工会、共青团、妇女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9.负责全州思想政治、气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建等工作。
10.负责全州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州局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接待和处理离退休干部的来信、来访。
11.负责组织全州气象部门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评聘、考核管理工作。
12.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13.完成省局人事处、文明办、老干办、监审处、机关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计划财务科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全州年度财务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落实双重财务体制。
3.负责全州项目申报与基建管理。
4.负责管理全州各类资金,做好各类资金使用效益分析及评估工作。
5.负责编制全州各类资金的预算、决算工作。
6.负责全州国有资产的管理,年报编制、产权登记、管理部门统计工作。
7.负责拟定全州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8.负责全州的内部审计工作。
9.负责州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
10.完成省局计划财务处交办的各项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红河州气象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红河州气象局局下设五个事业单位:红河州气象台、红河州气象科技服务中心(红河州气象信息中心、红河兴农信息网中心)、红河州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红河州雷电中心、红河州气象业务监控中心(网络中心)。
红河州气象台主要职责
1.承担临近、短时、中期天气预报、预警与发布工作。
2.承担气候影响评价、气候资源评估分析与开发利用、生态与农业气象服务。
3.承担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工作。
4.合作开展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
5.开展数值预报产品释用技术研究。
6.承担天气预报经验技术总结及气象研发工作。
7.承担预报业务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对县级进行业务指导。
8.负责实时灾情的收集上报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红河州气象科技服务中心(红河州气象影视中心、
红河兴农信息网中心)主要职责
1.承担专业气象服务与科技服务。
2.承担红河气象信息共享平台的气象信息服务工作。
3.承担红河兴农信息网中心工作,对下级进行业务和技术指导。
4.承担短信制作、电视天气预报节目的制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红河州人工影响天气中心主要职责
1.承担全州人影作业条件预报。
2.组织开展全州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装备维护工作。
3.承担全州人影安全保障工作。
4.承担全州人影作业效果检验与评估及人影科研工作。
5.承担州、县、乡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建设工作。
6.承担蒙自县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承担对县级人影工作的技术指导。
8.由州人降办授权,承担全州人工影响天气组织协调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红河州雷电中心主要职责
1.承担全州雷电监测预警、雷电灾情调查与分析评估工作。
2.负责蒙自县防雷检测工作。
3.承担防雷工程、空飘气球服务。
4.承担防雷技术开发研究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5.协助政策法规科开展全州的气象行政执法工作。
6.承担对县级雷电业务的技术指导。
7.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红河州气象信息中心(业务监控中心、网络中心)主要职责
1.承担全州气象业务流程、设备运行状况、各类业务信息传输和时效性的监控。
2.实时分析各类监控信息,对非正常情况及时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并上报业务科技科。
3.承担州局网络管理工作。
4.承担业务监控体系的建设及网络技术开发工作。
5.承担对县级网络业务的技术指导。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蒙自国家气候观象台(蒙自县气象局)主要职责
1.承担地面、高空探测业务。
2.承担农业气象与生态观测业务。
3.承担gps水汽、大气化学成分观测业务。
4.承担观象台探测设备和资料处理平台的维护保障工作。
5.承担业务技术保障协作区牵头单位的任务。
6.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