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气象局现位于达县南外镇西环路(南外塔坪梁),占地面积约18亩,始建于1936年,1971年迁至现址。
达州市气象局下辖6个县(市)气象局和12个直属单位,现有(万源)国家基准气候观测站1个,国家气象观测一级站1个、国家气象观测二级站4个,高空探测站1个(市局直属站),2个国家一级农气试验站,1个国家二级农气试验站,拥有新一代天气雷达站和711天气雷达站各1部,承担着达州市区范围内气象、气候资料的探测、管理、上传工作和为当地党委、政府的决策气象服务,防灾减灾服务和社会公共气象服务工作。同时,承担防雷工程设计、审核、监理、检测及气球灌充施放活动行政审批等法定社会管理职责。
全市气象部门现有在职职工139人,有高级职称技术人员5人,中级职称技术人员60余人(2008年)。
1、达州市国家气象系统的管理机构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2、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业务科技科(法治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审计室)3个科室,因离退休人员的增多和科技产业的发展,市局还内设了老干部管理办公室。
3、直属事业单位:设市气象台、市专业气象台、市气象影视中心、市局科技开发中心、财务核算中心、探空站和后勤服务中心7个直属事业单位。
4、地方气象事业单位:达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达州防震办公室、达州市农业气象中心、达州市防雷中心和达州市农村经济综合信息中心。
3、县级气象局(台、站)
万源市气象局、宣汉县气象局、达县气象局、开江县气象局、大竹县气象局、渠县气象局6个县(市)气象局(站),依法履行县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并承担气象业务、服务工作。县(市)气象局(站)的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4、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
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2001年机构改革时省局批准达州市气象系统人员编制127人。
5、现任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 刘志刚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海东、杨德胜、杨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李维华
三、工作职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事业业务建设的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工作、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并进行检测工作。
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人民政府对县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