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绵阳市气象局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风景秀丽的南山公园,市局机关内设7个科室,另还管理绵阳市3个正科级地方气象事业机构,市局总人数120人,其中在职74人,离退休46人。市局共占地32亩,办公用房4817平方米。
二、组织结构
绵阳气象局下属平武气象局,北川气象局,江油气象局,安县气象局,三台气象局,盐亭气象局,梓潼气象局7个县局;内部由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财科、业务科技科(法规科)、气象台、基准站、科技服务中心、后勤服务中心、农业气象中心、人工降雨防雹办公室、防雷中心组成。
三、工作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收集、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预报及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服务依据;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预警信号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及管理,并开展各项气象业务、服务工作。
4、管理和组织实施本区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设施的设计审核、施工监督、竣工验收和定期检测、雷电灾害调查及事故鉴定等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象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做好本行政区域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