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站变迁
解放前,沂水县没有专门的气象机构,1957年始在沂水县马站镇建立气候站,位于沂水县城北34公里,1958年1月正式开始工作。1958年11月开始筹建县气侯站,1959年1月正式开展工作,沂水县由此一县两个气候站。马站气候站主要开展气象观测、发报,人员、行政统一由沂水县气候站管理,1999年12月,马站气象站撤销,人员并于沂水县气象局。
沂水站自1959年1月开展工作,至2003年12月,站址在沂水县沂水镇东南岭上,即后来沂蒙路27号,地理位置为北纬35°48′,东经118°40′,拔海高度159.9米,区站号为54932。由于沂水县城发展,周围环境已不适合气象探测环境要求,2004年1月观测场搬迁至裕丰路东首路北,北纬35°47′,东经118°41′,拔海高度186.7米。2007年9月气象局亦搬迁至此。
二、工作职责
在临沂市气象局和沂水县委、县政府的双重领导下,监督管理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行使行业管理职能;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和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完成本县行政区域内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业务工作;
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探测工作,实施本县行政区域内气象观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工作。
负责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天气预报工作,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气象预报的发布。
管理本县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雷减灾和升空气球的安全督查工作。
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气象法规的实施,负责本区域内的气象行政执法。
二、人员状况
目前在编人员7名,工程师4名,平均年龄在45岁,局领导班子3名,分别为:局长:李伟民,副局长:于松波,兼职纪检员:李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