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红中 通讯员杨林) 8月20日,记者从山阳县“8·12”突发特大山体滑坡抢险救援指挥部获悉,20日上午,在综合分析救援现场实际情况后,现场指挥部重新启动了组织搜救工作。截至8月19日晚,该县已全面完成了遇难及失踪人员亲属DNA血样采集工作。
据了解,山阳县政府在灾害发生后,即本着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组织善后安置组,联合公安部门,积极与企业、镇村反复对接、认真核实,为遇难失踪人员逐人建立家庭成员信息表,精准确定每位遇难失踪人员本人基本信息及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等有关信息,锁定善后安置对象,通报遇难失踪人员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为精准做好遇难失踪人员家属救助补偿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在善后安置工作中,对灾害涉及的商洛籍56名遇难失踪人员,按照“县区接待、分散安置”的原则,落实辖区行政首长负责制;对外地9名失踪遇难人员,按照“公司牵头、工队安置”的原则,落实企业负责制。所有遇难失踪人员落实1名企业人员、1名公务人员、1名所在地村组干部“三对一”善后安置工作责任制,制定“三对一”包抓工作手册,夯实责任、明确要求、限定时限,全力做好遇难失踪人员家属的各项善后工作。同时,各县区、五洲公司与所有遇难及失踪人员家属面对面进行了补偿救助协商。
据了解,本次灾害救助补偿依据近年来各地发生自然灾害救助补偿标准,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统一救助补偿标准进行。指挥部统一将救助补偿款划拨到遇难失踪人员所在地县区政府,按照协议签订程序予以兑现。
截至8月19日晚上7时,共签订补偿救助协议39户56人,完成资金兑付21户33人,其中山阳县全面完成补偿救助协议签订工作,已有15户26人完成补偿资金兑付;商州区签订协议1户1人,丹凤县签订协议4户5人,商南县签订协议1户1人,这三个县补偿资金已全部兑付到位;柞水县签订协议13户18人;洛南、镇安两个县和五洲公司各签订协议1户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