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涝的判别标准
2010-03-24 15:34:36
来源:
中国天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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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洪水可分为跨流域洪水、流域性洪水、区域性洪水和局部性洪水。
跨流域洪水一般是指相邻流域多个河流水系内,降雨范围广,持续时间长,主要干支流均发生不同量级的洪水;流域性洪水一般是指本流域内降雨范围广,持续时间长,主要干支流均发生不同量级的洪水;区域性洪水是指降雨范围较广,持续时间较长,致使部分干支流发生较大量级的洪水;局部性洪水是指局部地区发生的短历时强降雨过程而形成的洪水。
七大江河的流域性洪水、区域性洪水和局部性洪水的定义和量化指标,是以七大江河水系分区划分及洪水量级划分标准为基础形成的,与几十年来人们对历史洪水的研究习惯基本一致。
七大江河流域的水系分区一般划分为:
松花江流域:嫩江、第二松花江、松花江三个水系分区。
辽河流域:西辽河、辽河干流、浑太河三个水系分区。
海河流域:滦河、北三河(潮白河、北运河、蓟运河)、永定河、大清河、子牙河(包括黑龙港及运东地区)、漳卫河、徒骇马颊河七个水系分区。
黄河流域:黄河上游干流(头道拐水文站以上)、黄河中游干流(头道拐水文站至花园口水文站)、黄河下游干流(花园口水文站以下)三个水系分区。
淮河流域:淮河上游(正阳关水文站以上)、淮河中游(正阳关水文站至洪泽湖)、淮河下游及里下河、沂沭泗河四个水系分区。
长江流域:长江上游(宜昌水文站以上)、长江中游(宜昌水文站至湖口水文站)、长江下游(湖口水文站以下)三个一级水系分区。长江上游分金沙江、岷沱江、嘉陵江、乌江四个二级水系分区;长江中游分汉江、洞庭湖四水、鄱阳湖五河三个二级水系分区;下游不分二级水系分区。
太湖流域:太湖流域一个水系分区。
珠江流域:西江、北江、东江、珠江三角洲四个水系分区。
依据《水文情报预报规范》(SL250-2000)的规定,七大江河流域洪水量级的判别标准有四个等级,即洪水重现期≥50年为特大洪水;20~50年为大洪水;5~20年为较大洪水;低于5年为一般洪水。
跨流域洪水是指相邻流域2个或2个以上水系分区内,连续发生多场大范围降雨过程,发生洪水的水系分区主要干支流均发生不同量级的洪水。跨流域洪水的判别以七大江河水系分区的洪水判别标准为基础。跨流域洪水不设置区域性洪水和局部性洪水的判别标准。
跨流域特大洪水是指相邻流域2个或2个以上水系分区,至少有1个以上水系分区发生的洪水重现期≥50 a,其他水系分区的洪水重现期为20~50 a。
跨流域大洪水是指相邻流域2个或2个以上水系分区,至少有1个以上水系分区发生的洪水重现期为20~50 a,其他水系分区的洪水重现期为5~20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