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严格按照《青海省湿地保护条例》和“生态保护优先”原则,对全州湿地资源进行有效保护。截至目前,全州湿地面积44.66万公顷,其中河流湿地6.26万公顷,湖泊湿地20.17万公顷,沼泽湿地18.14万公顷,人工湿地0.08万公顷,湿地保护面积位列全省第四。
海北州严格湿地用途管制,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从不同侧面大力宣传湿地等生态的重要保护意义及价值。利用“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和“世界湿地日”等时机,开展多种多样的宣传、教育及科普活动,保护湿地生态的社会氛围得到了强化。建立健全以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祁连山国家公园(试行)、刚察县沙柳河国家湿地公园和祁连黑河源国家湿地公园为主体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通过实施退化湿地恢复等重大工程,恢复和扩大湿地资源。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完成青海湖周边湿地生态修复面积1853公顷,鸟类迁飞节点生态补偿面积3880公顷惠及牧户74户,青海湖保护区及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耕地生态效益补偿面积1213公顷。湿地保护奖励试点完成湿地保护水鸟栖息地120公顷,人工鸟巢300个,湿地恢复堤岸植被恢复150公顷。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完成湿地保护面积5.58万公顷,冰川保护面积3600公顷,重点水源地保护5400公顷,全面提高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水平。将重点完成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湿地保护2.85万公顷,落实资金1712万元。(尹耀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