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2018年青海省环境状况相关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司文轩就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生态环境重点保护工作情况作了相关通报。
2018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地表水整体水质稳中向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城市西宁、海东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83.4%;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2018年内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同时,三江源综合实验区、青海湖流域和祁连山区域等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格局和生态环境状况保持稳定。
据介绍,2018年我省在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黑臭水体整治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全省河湖长制的开展也有效遏制了河道乱倒乱排、乱采乱挖等问题。全省地表水61个水质例行监测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53个,占比86.9%,达到水环境功能考核目标的断面60个,占比89.8%,其中金滩、扎马隆、西钢桥、小峡桥、民和桥、塔尔桥、润泽、峡唐、甘冲口9个国控断面均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目标,湟水出境民和桥断面Ⅳ类水质达标率为100%。
在大气污染整治方面,2018年全省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六项污染因子平均浓度均达到二级标准;在土壤环境安全方面,我省开展414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环境信息采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取得阶段性进展。危险废物处理能力由58.7万吨增加至200.5万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由2017年的23家增加为30家。此外,农牧区环境整治通过审核生态村299个、生态乡镇32个。(陈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