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物种种群数量显著增长
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记者从青海省“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上获悉,近年来,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物种种群数量显著增长,陆生脊椎野生动物有605种,占全国的20.2%。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有142种,占全国保护种类的26.6%,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37种,占全国保护种类的15.8%;二级保护动物105种,占全国保护种类的14%,藏羚羊、普氏原羚、野牦牛、雪豹、黑颈鹤、白唇鹿等为我省特有珍稀动物。
生物多样性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生态系统多样性、生物物种多样性和遗传基因多样性,事关人类的生存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青海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独特的生态环境造就了世界上高海拔地区独一无二的大面积湿地生态系统,是世界上高海拔地区生物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遗传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是高寒生物自然物种资源库。
据测算,2020年青海湖裸鲤资源蕴藏量10.04万吨,是保护初期的38倍,达到原始蕴藏量的29.1%。目前青海湖鸟类种数已由上世纪90年代的189种增加到220多种,每年吸引中国1/3鸟种群、30万只候鸟前来栖息繁殖。普氏原羚由上世纪末的300多只恢复到3000多只,藏羚羊由最低时的不足2万只恢复到7万只左右。雪豹数量上升至1800多只,全省两市六州都记录到雪豹活动,有一半数量的县域内有雪豹分布。
“青海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准确把握生态立省的战略地位,把生态保护放在首位,保持生态保护的政治自觉,严格按照‘十四五’规划,以国家公园示范省的形象带动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不断完善,充分发挥青海的生态价值、生态责任及生态潜力。”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据悉,近年来,我省通过持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资源面积持续增加,物种种群数量显著增长,生态系统功能保持稳定,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显著成效。(樊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