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蓝绿空间占比超过70%
1月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十三五”期间,我省稳步推进三江源二期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推动实施祁连山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系统退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稳定向好,全省蓝绿空间占比超过70%。
过去五年,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成效,环境污染治理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2018年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终期考核中,我省是西北地区唯一优秀省份,连续两年环境空气质量位列西北五省区首位。数据显示,2020年1月至11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7.1%,主要城市西宁、海东优良天数比例超九成。
水污染综合治理方面,2016年至2018年,生态环境部对我省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结果均在优良以上,2019年在全国考核优秀省份中位列第6位。其中,2020年1月至11月,列入《青海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19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劣Ⅴ类断面为0。全省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
污染减排方面,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提前一年完成国家“十三五”下达目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空间。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与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相比,我省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幅度明显,反映出我省污染治理能力明显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总体保持稳定,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覆盖率达到100%。
过去五年,我省湟源县、贵德县、平安区、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等创建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区),4个县、44个乡镇、543个村创建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乡镇、村;累计投入中央环保专项资金43.3亿元、省级专项资金30.4亿元,着力解决重点区域流域突出环境问题,在2019年度全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我省被评为优秀;以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为重点,狠抓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控制,深化重点区域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加强移动源污染监控等方面取得新成效;累计淘汰燃煤小锅炉2900蒸吨、黄标车及老旧车26778辆,整治“散乱污”企业940余家,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燃煤火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
目前,全省“十三五”确定的生态环境保护11项约束性指标已全部提前完成。可以说,过去的五年是我省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也是全省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提升的五年。(赵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