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张增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伊宝山
副局长:陈凯顺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郑生彪
机构性质
海西州气象局为事业单位性质,实行青海省气象局与海西州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青海省气象局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行政职能
海西州气象局在青海省气象局和海西州人民政府领导下,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法人代表 张增文
主要职责
海西州气象局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青海省气象条例》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的《地方国家气象系统机构改革方案》(中编发〔2001〕1号)赋予州级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一) 行政任务
1、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及法规;制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气象设施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行委)人民政府对县(行委)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青海省气象局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业务任务
1、 承担本地区大气探测(地面、高空、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业务任务。
2、承担本地区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制作、发布与服务;组织本地区灾害性天气的联防,参与当地政府的有关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性天气的气象服务和灾情调查;承担相关的天气预报技术开发、引进工作。
3、依法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雷电防护灾害的监测、调查、统计、评估、鉴定和雷电防护工程的设计、施工、检测工作。
4、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工作。
5、承担本部门气象科技服务产业的组织管理及实施工作。
机构编制
海西州气象局与海西州防护雷电管理局、海西州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局三块牌子一套人员,现辖7个县气象局(站)、4个直属单位、3个职能科、室,全局共有职工201人,其中在职职工111人,离退休职工90人。处级干部1人,副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25人;研究生学历5人,本科学历8人,大专学历50人;副研级高工1人;中级职称34人,占职工总数的32%,初级职称74人,占职工总数的67%;中共党员37人,占职工总数的31%;少数民族19人,占职工总数的18%。其中,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政工科、业务科;直属事业单位:州气象台(海西州生态环境监测站)、防护雷电中心、科技服务中心、驻西宁办事处;县及县以下气象机构:德令哈市气象局、茫崖行委气象局、冷湖行委气象局、大柴旦行委气象局、乌兰县气象局、天峻县气象局、茶卡气象站,其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县政府所在地的县气象局实行局站合一,一套人员,两块牌子,另设县防护雷电管理局、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与县气象局合暑办公。
办公地点:德令哈市柴达木东路20号
邮政编码:817000
值班电话:0977—8222363(传真)0977 -8226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