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时节的到来,意味着开始进入一年中最冷的“数九”寒天。低温天气对健康有哪些威胁?又该如何预防呢?
失温危险。失温也称低温症、低体温症,是指人体热量流失大于热量补给,从而造成人体核心区温度降低,并产生一系列寒颤、心肺功能衰竭等症状。失温多见于老人、婴幼儿、孕产妇和患有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等慢病患者以及饮酒后的人、长时间户外工作或活动的人群等。如果体温低于35℃,需立即就医。如果不能马上就医时,可以尝试这些方法升高体温,如进入温暖房间或住所,及时脱掉湿衣服,换上干爽衣物,采取相应措施对身体核心区域(胸部、颈部、头部和腹股沟)进行保暖升温,服用热饮料,需要注意不要给意识不清的人服用,也不能服用含酒精的饮料。待情况缓解后,需尽快就医。
低温烫伤。这是一种身体长时间接触低热物体所引起的慢性烫伤。当人体皮肤接触44℃的温源6个小时以上就会形成烫伤。通常低温烫伤面积不大,但是创面一般都比较深。为了避免低温烫伤,在使用取暖设备时要格外小心。如使用热水袋时,不要直接接触皮肤;使用电热毯时,睡前一两小时打开电热毯,睡觉时关闭电源,同时温度设置不要过高,注意电热毯的使用期限,建议5年更换一次;使用暖宝宝时,不要直接贴在皮肤上,以免烫伤,每隔1小时检查一次,如发现不适应停止使用。
冻伤。低温寒冷侵袭人体所造成的损伤,损伤程度与寒冷的强度、风速、湿度以及受冻时间、人体局部和全身状态等有直接关系。预防冻伤,防寒保暖十分重要,尤其是颈部、背部、脚部以及裸露在外的皮肤需要加强保暖。冻伤发生后,不要烤火、不要用雪搓,否则会加重损伤。可以先回到温暖室内,将冻伤部位浸入38℃~40℃温水中复温,避免受压,半小时左右皮肤颜色恢复正常即可;鼻子、耳朵等不能浸泡的部位,可用温水持续淋浴或湿敷。复温时千万不要用火烤或用温度很高的水,皮肤麻木时感觉不到冷热,容易烫伤。皮肤复温后,可能变红、刺痛。如疼痛加重或肤色青紫等,应及时就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