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气象局属中直单位,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机构规格为正局级。吉林市于1958年7月成立气象台,1973年7月成立市气象局。2001年11月气象部门机构改革后,全市气象部门核定编制为119名,在职职工110人;市局机关内设3个处室:办公室(人事处)、业务科技处、政策法规处,编制18名;下设5个直属事业单位:吉林市气象台、吉林市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吉林市雷电监测与防护技术中心、吉林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吉林市气象监察支队)和财务核算中心,编制28名;下属8个县(市)气象局(站),编制66名。研究生11人,占全局职工数的10%;大本57人,占全局职工数的51.8%;大专20人,占全局职工数的18.2%。高工8人,占全局职工数的7.2%;工程师40人,占全局职工数的36.4%。主要承担大气综合监测、天气预报、公共气象服务、气象灾害应急管理、应对气候变化、气候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农业与生态、人工影响天气、雷电防护管理、气象科技服务等基本业务和政府部门行政职能工作。
局 长:李国成
副 局 长:张凤岐、张玉珍
纪检组长:张文学
邮编:132013
联系电话:0432—646625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