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霜冻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蓝色预警:
秋季霜冻(8月下旬-10月上旬),在我国北方地区,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相邻省(区、市)将出现霜冻天气。
春季霜冻(3月中旬-6月上旬),在我国华北和西北地区及长江流域,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相邻省(区、市)将出现霜冻天气。
冬季霜冻(11月中旬-翌年3月上旬),在我国华南和西南热带、亚热带地区,预计未来24小时2个及以上相邻省(区、市)将出现霜冻天气。
第十四条 冰冻预警按以下标准发布:
(一)橙色预警:过去48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已持续出现冰冻天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冰冻天气。
(二)黄色预警:预计未来48小时3个及以上省(区、市)大部地区将持续出现冰冻天气;或者过去24小时内已出现并可能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