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娄底市气象局实行部门和地方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既是湖南省气象局的下属单位,也是娄底市政府的工作部门。娄底市气象局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一) 气象探测。全市共有国家级地气象观测站5个、713雷达站1个、国家三级农气站1个,区域气象观测站106个,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探测资料上传至区域或国家气象中心参与交换共享。
(二) 气象预报。包括长、中、短期天气气候预报预测,实行24小时值守班制度,预报预测产品主要包括:短时临近预报,24、48、72小时预报,周、旬、月预报,春播、汛期天气趋势预测、年度趋势预测等。
(三) 气象服务。主要通过电视天气预报栏目、手机短信、96121电话、气象网站、传真、汇报等手段,每天及时将气象预报、预测、预警信息发送到各级党政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手中。
(四) 人工影响天气。通过开展人工增雨、人工消雨、人工消雹等工作,努力降低气象灾害特别是干旱灾害损失,为重大社会活动提供气象保障服务。
(五) 雷电灾害防御管理。主要包括雷电灾害监测与预警,防雷设施安全检测,新(改、扩)建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
(六) 气球施放管理。负责全市气球施放管理,从事气球施放的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资格与资质管理。
(七) 气象行政许可。在娄底市政府政务中心设有气象行政许可审批窗口,接受气象信息发布、防雷行政审批、施放气球资质及作业活动审批等许可申请。
(八) 气象科研与创新。负责全市气象科研开发及技术创新,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防灾减灾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刘富来,主持全盘工作,分管人事、行政后勤、老干、党务等工作;
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翟大成,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正清,分管气象科技服务、政务公开、工会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岱立,分管计划财务、综合管理等工作;
党组成员、局长助理:刘志雄,分管气象业务工作。
三、管辖部门及内设机构:
娄底市气象局管辖双峰、涟源、冷水江、新化气象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科、业务科、法规科4个管理科室和娄底气象台、娄底观测站、核算中心、后勤服务中心、气象科技服务中心、防雷中心6个直属单位。
四、气象科技服务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一)气象预报服务: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文件(湘价服〔2008〕114号)公布的标准,对“短时天气预报”等11项内容实行技术服务收费。
(二)特种气象服务: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文件(湘价服〔2008〕114号)公布的标准,对“现场气象保障服务”等2项内容实行技术服务收费。
(三)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服务: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文件(湘价服〔2008〕114号)公布的标准,对“环境评价报告表气象资料鉴证”等4项内容实行技术服务收费。
(四)气象信息服务: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文件(湘价服〔2008〕114号)公布的标准,对“电话声讯气象服务”等4项内容实行技术服务收费。
(五)气象资料服务: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文件(湘价服〔2008〕114号)公布的标准,对“气象资料服务”等17项内容实行技术服务收费。
(六)防雷技术服务: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文件(湘价服〔2008〕114号)公布的标准,对“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资质评审”等9项内容实行技术服务收费。
(七)防雷装置或防静电设施检测: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文件(湘价服〔2008〕114号)公布的标准,对“避雷针”等9项内容实行技术服务收费。
(八)施放气球技术服务: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文件(湘价服〔2008〕114号)公布的标准,对“施放气球资质评审”等5项内容实行技术服务收费。
(九)其它服务:严格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文件(湘价服〔2008〕114号)公布的标准,对“技术培训服务”等6项内容实行技术服务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