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气象局位于襄城区庞公路223号。占地总面积为27.79亩。全市气象编制121人,现有在编在册116人,其中正处级1人、副处级3人;高级工程师7人;大专以上学历86人。离退休人员75人。户平居住面积达102平方米。
2000年以来,襄阳市气象局连续三届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系统”称号,连续三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2005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平安单位”称号,被襄城区政府授予“清洁城市,美化家园”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被市总工会授予“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称号,被省气象局授予2005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优秀达标单位“称号。 近半个世纪以来,襄阳气象事业踏着时代的脚步而前进,随国家气象事业的发展而壮大。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机构、队伍不断健全,业务领域不断拓展,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技术力量不断增强,现代化建设连上台阶,气象服务屡建功绩。与此同时,襄阳气象人凭着坚强的信念而探索,为着人民的利益而拼搏。克难奋进,不畏艰辛。从手工填图到综合应用MICAPS系统,从小球测风到天气雷达监视,从简单的天气预测到人工影响局部天气,从单纯农业气象服务到面向各行各业的多方位服务和专项服务,从单一的部门业务管理到面向全社会的气象依法行政,所有这些巨变,是因为各级组织对襄阳气象事业倾注了不尽的关怀,也是因为襄阳气象工作者投入了无限的智慧和激情。
展望未来,襄阳气象人将紧紧抓住未来15—20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一如既往,开拓进取,坚持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四个一流”的要求,面向需求,积极实施“三大战略”,大力促进“四个转变”,准确、及时提供三类服务,襄阳气象事业定会有一个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
值班、投诉电话:0710-3512429
现行机构设置:
综合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业务管理(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科、离退休干部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市气象台(市决策气象服务中心),市专业气象服务台(市公众气象服务中心),湖北省气象技术保障襄阳分中心,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市防雷中心,财务核算中心,后勤服务中心。
下辖襄州区气象局,枣阳市气象局,宜城市气象局,南漳县气象局,保康县气象局,谷城县气象局,老河口市气象局。
1958年经湖北省气象局批准筹建“湖北省襄阳专员公署气象台”。于1959年1月1日开始工作。台内未设立科室。
1960年,经襄阳专员公署批准,成立“湖北省襄阳专署气象局”。所辖机构有“襄阳专员公署气象台”。未单独成立党组织,参加襄阳专员公署农业局党支部的活动。
1968年元月,经中国人民解放军襄阳军区批复,成立“湖北省襄阳专员公署气象局革命领导小组”。
1969年元月, 襄阳专员公署气象局革命领导小组改名为“湖北省襄阳地区革命委员会农林水小组气象台”。
1971年实行军管,成立“湖北省襄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气象台”,归口农业办公室。成立了“中共湖北省襄阳地区气象台党支部”。
1973年,恢复“湖北省襄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气象局”,归口农业办公室。局内机构有气象台。 1974年,成立“湖北省襄阳地区气象局党支部。
1979年元月,撤销“湖北省襄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气象局”,改为“湖北省襄阳地区行政公署气象局”。局内设气象台、气象科、行秘科、人降办。
1980年,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130号文精神,进行气象体制改革的同时,襄阳地区行政公署气象局实行以条条管理为主和条块结合的双重领导体制。局内设气象台、人事科、办公室、气象科(原行秘科分为办公室和人事科、人降办合并于气象科)。
1982年,根据国办发[1982]76号文件,实行气象部门的第二步体制改革,各县气象局改为气象站,仍属县一级单位,实行以条条管理为主和条块结合的双重领导。地方归口农业委员会。
1983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湖北省襄阳地区,实行市管县。同时,湖北省襄阳地区行政公署气象局改名为“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气象局”。地方归口农业委员会;
1984年1月,湖北省气象局以鄂气党[1984]002号文件通知,将湖北省襄阳市气象局改名为“湖北省襄阳市气象台”,仍属县级单位。
1984年6月,湖北省气象局以鄂气党[1984]056号文件通知,恢复“湖北省襄阳市气象局”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