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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业务服务规定

【字体:   2009-12-07 10:37:48   来源: 贵阳气象局  

(试行)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在我省范围内出现突发公共事件后,能够根据气象情报保障应急决策,规范、快速、有序地组织起应急服务业务,特制定本规定。

1.2 工作原则

1.2.1气象部门应急服务服从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同时注意与其它部门间的联动合作,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和资源共享。

1.2.2全省气象部门内部各相关单位在省气象局应急服务指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上下联动,横向联动,形成部门的整体合力,在部门内部实行全方位的信息共享,对资源进行整合,最大限度地优化资源配置。

1.2.3突发公共事件所在地的气象机构最先响应,并将事件和当地政府发出应急响应令的有关情况快速上报上级气象局直到中国气象局。

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国气象局《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气象保障业务服务规定(试行)》编制。

1.4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非气象灾害引起的,但灾害的发展进程与气象相关,或气象因子对救灾有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事件的主管部门并非气象部门。如核及放射性污染、有毒化学物质污染扩散、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与气象条件有关的突发性易扩散传染性疾病等突发公共事件和恐怖袭击事件。

2.  应急响应系统构成

2.1 应急响应机构

应急响应机构由应急指挥机构、后台技术支持机构和现场服务机构、后勤保障机构等四部分组成。

2.1.1 人员组成

应急指挥机构由省局分管领导、业务管理职能部门、业务运行部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部门、事发地州气象局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应急专家组由气象部门及相关部门专家组成。

后台技术支持机构由省、地业务运行部门组成。

现场服务机构指挥人员由省局分管领导担任或由省局分管领导指定。根据需要,可以将现场服务机构划分成多个平行组或多个专业组,分别布局在多个地点或履行不同的职责。

后勤保障机构由装备中心、本级和上级后勤保障、办公室、新闻宣传等部门或人员组成。

2.1.2 主要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应急响应系统的启动,并指挥整个应急响应系统循序有效的运行;组织部门内纵向横向联动,协调部门间、行政区间的关系和联动;向上级和本级政府汇报沟通。

后台技术支持机构:负责进行灾前评估;制定应急服务方案,提供事故发生地精细预报服务产品;根据应急气象服务需要,制作指导和服务产品;进行灾后影响评估。

现场气象服务机构:负责现场气象信息和灾情采集、信息传输上报、服务产品制作、设备维护等;向现场指挥部提供实时服务;参加现场指挥部(地方政府设)综合组的相关工作,并提供现场有关信息咨询服务。

后勤保障机构:负责设备保障、现场人员生活、安全保障、现场通行证、新闻采编和内部报道等。

2.2 应急处置队伍构成

应急处置队伍由大气综合监测人员(地面、探空、大气化学、生态监测等)、天气分析预报服务人员、气象通信人员、设备维护和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司机等)、宣传人员等构成。

应急处置队伍人员应有保险。

应急处置队伍人员要求思想品德高尚,知识面宽,一专多能,对各种常规业务工具和现代技术设备应用熟练,性能了解详尽。

2.3 应急系统设备构成

2.3.1 大气综合探测设备

根据应急任务的需要地面常规气象观测设备(如:多要素自动气象站;通风干湿表、风杯、空盒气压表等各种轻便气象观测设备)、对流层和边界层探空设备(如:低探空、风廓线仪、系留汽艇、小球测风)、天气雷达、轻便式空气质量监测设备、无人驾驶气象探测小飞机等。

2.3.2 无线信息传输设备

可以接收大范围天气图、数值预报产品、雷达拼图、卫星云图、闪电定位、加密自动观测站网资料、后台技术支持系统提供的指导产品等通信设备及相关的终端设备,如:VSAT单收站、GPRS、CDMA无线上网终端设备等;

可以将现场观测数据及时上传、互传和传到现场指挥部的GPRS、GMS、微波传输、对讲机、手机等设备。

2.3.3 应急气象服务信息处理平台

工作台、计算机、打印机等信息加工处理所需的设备和输出设备,应急气象服务工作平台(软件)。

2.3.4 装备维修维护设备

检测、维修工具、防雷设施检测等设备。

2.3.5 灾情收集设备

数码摄象机、照相机等。

2.3.6 后勤保障设备

应急气象台专用汽车(一般是10座以上面包车)、小型发电机、UPS电源、简易休息用具、防化服、防毒面具等防护工具和医药卫生保障设备等。

2.4 应急系统备战时期的要求

2.4.1 应急设备维护

在执行完一次应急任务之后,应对应急设备进行清点、补充、维修维护后入库。平时对应急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维护,随时处于备战状态,做到拉出来就能用。

2.4.2 应急队伍的培训

对应急队伍必须进行定期培训,学习接受应急任务时所需要的气象业务、服务、相关的专业知识,应急设备的操作,应急业务规定、应对多种灾难的自我保护和安全知识、简单的医疗自救知识等。

2.4.3 应急系统演练

每年至少一次选择可能需要应对的一个专题,对应急系统较全面的进行应急演练。

2.4.4 应急系统技术储备

需要开发基本的应急气象服务业务工作平台。其中包括当地的各种基本信息库,针对各种应急问题所应关注的气象服务问题、处理思路、办法和技术路线,现场服务材料的文本格式,与MICAPS系统的链接,与闪电定位系统、多普勒雷达等探测显示的链接等。

要针对可能应对的各种气象服务问题,开展相关问题研究和技术开发。

3.  应急气象服务规程

3.1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启动

3.1.1 信息报告

当事件发生地气象局通过多种渠道(电视、广播、网络、报纸、相关单位、政府等)得知并证实达到Ⅳ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应立即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了解事件尽可能多的情况,领取服务任务,并将情况和任务上报上级气象局直至中国气象局。在征得政府现场服务许可后,应立即与现场指挥部取得联系,加入到现场服务行列中去,并将现场指挥部的联系方式上报上级气象局直至中国气象局。

3.1.2 应急响应

各级政府根据灾害和事件发生级别启动分级应急,并要求属地气象局应急响应。属地气象局报上级气象局直至省局应急办公室。

3.2 应急响应时间要求

3.2.1 应急指挥机构

应急指挥机构在接到事件报告或上级应急启动令后,应立即启动响应,并就位指挥,向后台技术支持机构有关人员和单位及现场服务机构发出应急响应令。

3.2.2 后台技术支持机构

后台技术支持机构在接到应急指挥机构应急响应令后应在10分钟内就位,并尽快与现场服务机构取得联系,提供技术支持。

3.2.3 现场服务机构

在接到应急响应令后,必须按指挥部的要求,快速到达现场,并与现场指挥部取得联系,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现场观测和预报服务工作。

3.3 应急气象服务信息流程

现场服务机构是现场应急响应运作的枢纽。现场服务机构从现场指挥部得到应急服务需求内容和灾害与事件发展进程,同时在现场监测点进行气象观测,并将事发地点的详细位置(经度、纬度、海拔高度等)、污染物源强及变化情况、现场气象观测资料等和各种请求发往省级以上应急指挥部和后台技术支持机构,并从后台技术支持机构得到基本气象信息和各种技术支持,加工出应急服务产品提供给现场指挥部,同时向省级以上应急指挥部上报。

3.4 应急气象服务内容

应急气象服务产品构成是:提供现场天气实况,根据需要制作现场各种时间尺度的天气预报和气象要素预报,制作专业性的预报服务产品(如:大气中污染物的扩散条件、扩散路径等),提出分析建议意见,进行灾害评估等。

省气象台负责制作事发地点的天气预报并向现场气象服务机构及时通报。现场气象服务队伍根据当地实况、天气预报、污染物扩散的预报,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提出群众疏散和救援等建议。

3.5 上、下游协调与联防

应急指挥机构根据现场气象条件、应急事件发展情况等,向上、下游同级气象部门发送(传真、电话、邮件等)联防要求,上、下游同级气象部门应立即按要求内容启动联防。

3.6 应急任务解除与撤离

气象现场指挥机构根据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向政府应急指挥部申请应急任务解除。在得到解除许可后,现场服务机构报省级以上气象部门应急指挥部,同时撤离现场。

4.  应急任务解除后的工作

4.1 应急气象服务业务质量考核

在应急任务解除后,应对应急服务业务质量进行较客观的、切合实际的考核,并记录入档。

4.2 工作和技术总结

应对本次任务执行情况从工作和技术两个方面进行总结。工作总结主要从组织、管理、整个应急系统工作的协调性、配合的好坏、应急响应的速度和工作经验与存在的不足等方面进行总结;

技术总结主要从各种技术、设备的优劣、技术亮点、缺失的方面和今后应开展的科研与技术开发问题等方面进行总结。

4.3 突发事件影响调查与评估

参加政府组织的灾后调查组,对灾害损失进行评估,对灾害原因进行分析,提出应对类似灾害、最大限度减少损失的对策措施。

4.4 资料整理归档

在执行应急任务期间所进行的现场监测资料、从部门外得到的现场相关监测资料、照片、摄像、工作和技术总结、主要服务材料等应全部整理归档。

4.5 设备检修、补充和清点入库

在执行应急任务结束后,应对应急设备进行检修、清点补充并入库,以备下一次执行应急任务使用。

5.  后勤保障

灾害或事件发生地点属地气象局作为现场服务机构的先遣队,应在应急队伍还未到达之前,负责与现场指挥部联系,获取现场通行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主题词:  公共事件 应急 气象保障 规定

贵州省气象局办公室              2006年4月10日印发

校对:张宇发

 

编辑: 中国天气网贵阳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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