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是我国气象灾害最严重的省区之一,气象灾害种类多、分布广、活动频繁、危害严重。广西常见的气象灾害有干旱、洪涝、热带气旋、冰雹、大风、雷暴、低温冷害、霜冻等。据资料显示,90年代以来气象灾害给广西造成的损失平均每年有近100亿元,它已成为制约广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1、干旱
新中国成立以来,广西几乎年年有干旱,全区多年平均受旱面积58万公顷。最严重的干旱年是1963年,全广西发生严重的春、夏、秋连旱。全区受旱总面积达155.2万公顷,成灾总面积116.4万公顷,损失粮食39312万公斤。10月,全区3000多条中小河流有2200多条断流;蓄水100万立方米以上的水库414个,有311个干涸;水库蓄水量由上年同期的24亿立方米减少到1.9亿立方米。受灾人口达1000万人,约占当时广西总人口的50%。
20世纪80年代未以来是广西干旱频发的时期,特大干旱灾害有:1998/1999年秋冬春连旱、2003/2004年夏秋冬春连旱、2004/2005年秋冬春连旱,其中2003/2004年的夏秋冬春连旱广西受灾面积达135.2万公顷,2004年1月有844座中小型水库低于死水位或干涸。
2、洪涝
20世纪80年代以来,广西发生的暴雨洪涝灾害也较频繁,如1994年6、7月、1996年7月、1998年6月、2001年7月、2005年6月等发生的特大洪涝灾害,给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1994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广西暴雨洪涝灾害最严重的一年。1994年5~8月,广西共发生18次大—暴雨天气过程,特别是6月12~18日、7月13~24日出现两次罕见的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广西有86个县市2753万人受灾,死亡477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362.6亿元。
3、热带气旋
热带气旋是指发生在热带洋面上的低压涡旋,根据热带气旋的强度将其划分为四个等级:台风、强热带风暴、热带风暴和热带低压。近50年来,影响广西的热带气旋平均每年有5个,最多的年份达9个,最少的年份0个。从多年情况来看,5~12月份都有热带气旋影响广西,影响集中期是7~9月。热带气旋所经之地,往往会出现狂风、暴雨,造成风灾和洪涝灾害。例如:2001年7月由第3、4号台风引发的暴雨导致左江、右江、邕江、郁江、浔江江水暴涨,洪水泛滥。百色市遭遇了百年不遇的洪涝,南宁市发生了1913年以来最大的洪涝,贵港市出现了有水文记录以来最大的洪涝,广西因灾死亡24人,直接经济损失159.03亿元以上,其中南宁市损失12亿元。
4、寒冻害
广西水热资源丰富,具有发展热带、亚热带作物的优越气候条件,但是冬季寒潮入侵所带来的低温,常给农业生产带来不同程度的损失。当强冷空气入侵时,我区极端最低气温桂北可低达-5℃以下,桂中-2℃~-5℃,桂南大部也有-1℃~-2℃,大部地区可出现霜冻或冰冻天气,给蔬菜、热带、亚热带水果、水产养殖等造成灾难性后果。例如:1999年12月下旬的霜冻,广西受灾面积共133.33万公顷,损失淡水、海水养殖品540吨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人民币。
5、强对流天气
强对流天气(冰雹、大风、雷暴、龙卷风、飑线等)也是广西的主要气象灾害之一,其中以冰雹、大风和雷暴对工农业生产、交通、通讯、电力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较大。广西冰雹的分布特点是:桂西多于桂东,山区多于平原。桂西北是广西的多雹区域;冰雹主要出现在2~5月,这四个月降雹日数占全年总日数的90%以上,其中又以3、4月最多,分别占全年的32.4%和34.6%。广西每年都受到大风袭击,大风日数最多的地方是涠洲岛,平均每年有31天,其余大部地区平均每年有1~9天,夏季大风日数占全年的42%,春季占30%,秋季占16%,冬季占12%。广西是我国雷暴日数最多的省区之一,尤其在4~9月雷暴活动最频繁。各地的雷暴日数有明显的地域性分布特征,主要是南部多,北部少。地处十万大山南坡的东兴市年雷暴日数多达105天,是广西雷暴最多的地方;雷暴最少的地方是天峨、南丹两县,年雷暴日数54天。强对流天气往往来势凶猛,破坏力强,损失严重,例如:1990年3月26~30日,北海、上林、百色、象州等37个县市遭受冰雹、雷雨大风袭击,据不完全统计,这次强对流天气毁损房屋5.4万间,死亡52人,受伤340人,各种农作物受灾4.38万公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74.8万元。2005年广西雷电灾害共造成27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