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炎炎夏日,哪些地方可以摘口罩?这份“攻略”请收好
进入5月后,广西的气温越来越高,口罩戴一会便是满脸汗水,不少人都期盼着能早日摘下口罩。
目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广西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也已多日保持低风险。5月7日,国家卫健委、教育部联合印发《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明确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不需佩戴口罩。这是不是意味着到了可以摘口罩的时候了?
为此,自治区疾控中心消杀与媒介防制所的专家根据广西现阶段的疫情防控情况,对公众使用口罩给出了专业建议。
▲烈日高悬,高温下南宁市民戴着口罩出行。南国早报记者 邹财麟 摄
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形
(一)在人员密集的封闭场所、与他人小于1米距离接触时佩戴口罩。
公交、地铁、动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厢式电梯,商场、超市、宾馆、餐厅等生活场所,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室内场馆,影剧院、游艺厅等娱乐休闲场所,这些场所往往空间比较封闭,人员往来较多,建议戴口罩。
此外,在一些大开间、大进深的办公、会议、会展等场所,通风条件不良情况下,多人办公或聚集时,建议佩戴口罩。
(二)前往医疗机构就医或陪护等情况应佩戴口罩。
(三)以下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应佩戴口罩,包括:
1、有职业防护需要的人员,包括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
2、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且需要与不同人群频繁接触的人员,如营业员、保安员、保洁员、司乘人员、客运场站服务人员、警察等。
3、各类学校的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以及托幼机构教师、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
(四)年老及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等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时,建议佩戴口罩,以预防各类呼吸道传染病。
(五)护理老人、婴幼儿、长期卧床病人的护理人员,在罹患呼吸道传染病时,应暂停护理;必须护理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并保持手卫生。
(六)有发热、鼻塞、流涕、咳嗽等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人员,前往公共场所时,应主动佩戴口罩。
不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形
(一)室外环境
原则上可以不佩戴口罩,但人员之间尽量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二)室内环境
1、家庭和私家车内。家中成员健康,私家车无外人乘坐的情况下不需要佩戴口罩。
2、室内工作、会议场所。通风良好,熟悉彼此健康状况,有条件保持人员之间距离的情况下可以不戴口罩。
(三)学校
低风险地区校园内学生可以不佩戴口罩,除托幼机构以外的教师授课时不需佩戴口罩。
关于口罩使用的其他建议
1、提倡个人随身携带口罩,视情况佩戴口罩。使用过的口罩如需继续使用,应单独放在干燥、清洁的纸袋中。
2、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均为限次使用,累计使用不超过8小时。气温升高后人更易出汗,口罩脏污、变形、损坏、有异味时应注意及时更换。
3、口罩废弃后不要随地乱扔,健康人群使用过的口罩提倡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投入其他垃圾或有害垃圾桶中。
4、婴幼儿因特殊生理特征,不建议佩戴口罩。儿童佩戴口罩期间不应打闹或进行中等及以上强度运动,如佩戴过程中感觉不适,应及时调整或停止使用。
5、有呼吸道基础疾病患者等需在医生指导下谨慎使用口罩。
编辑:聂沛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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