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获悉,今年前三季度我区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近岸海域等方面水环境质量整体平稳,但少部分河流和局部近岸海域水质较差。
据通报,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1-9月,全区52个“水十条”考核断面中,满足或优于水质考核目标的断面50个,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96.2%(“水十条”考核目标为96.2%),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水体断面比例为0,全区地表水水质等级整体为优。超Ⅲ类水质的7个断面位于独流入海的南流江、钦江、白沙河等河流,超标因子主要为总磷和氨氮。14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由好向差)依次为:河池、梧州、桂林、柳州、来宾、崇左、防城港、贺州、贵港、百色、南宁、钦州、北海、玉林。
集中式饮用水环境质量方面,1-9月,全区现有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39个,其中有37个满足水源地水质标准,水源达标率为94.9%,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超标水源为北海市北郊水厂和龙潭地下水,超标因子为PH值;全区73个县(区)14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水源数量为126个,水源达标率为90.0%,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
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方面,我区近岸海域水质监测每年分3个水期进行,根据第一、二期监测结果,近岸海域水质为良好。44个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中,优良点位(一类、二类之和)达84.1%,比2017年同期上升6.9个百分点,超标点位出现在钦州市近岸海域的茅尾海和钦州湾。(记者/余锋 原文编辑:陈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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