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讯(记者黎兆齐)8月14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2018年7月和1~7月空气质量状况。在7月全国169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城市名单和1~7月169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城市名单中,南宁市双双上榜,均排名第17位。
按照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有关要求,今年7月起,生态环境部在原有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基础上,将排名城市范围扩大至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包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成渝地区、长江中游、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据生态环境部发布2018年7月和1~7月空气质量状况2018年显示,7月,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7.7%,同比上升5.1个百分点;1~7月,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8.8%,同比上升1.8个百分点。7月,全国169个城市中,海口、珠海、黄山、南宁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第20名),南宁市排名第17位;1~7月,169个城市中,海口、黄山、拉萨、南宁等20个城市空气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到并列第19名),南宁市与江门市并列排名第17位,比6月上升2位。
在7月、1~7月全国169个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前20位名单中,南宁市双双上榜。这是南宁市坚决贯彻中央决策部署,主动践行新发展理念,持续开展蓝天保卫战,深入治理城市扬尘的结果。
记者从南宁市环保局获悉,下一步,南宁市继续以“城市扬尘治理制度建设年”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城市大气环境治理,不断巩固提升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成果,力争完成今年南宁市空气质量控制目标任务。根据重点区域污染源特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更严格的防控措施,实行重点区域重点防控;加强对涉气企业的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狠抓扬尘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管控等重点领域,在原有经验基础上强化、深化,有效降低污染物浓度;加快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重点抓好重要时段大气污染防控工作,进一步改善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
编辑:黄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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