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竹苑小区内的积水需要抽到隔壁小区的污水管方能排出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 全君兰 文/图
1月10日,一场大雨下来,南宁市明秀东路翠竹苑小区又一次出现内涝,内涝原因疑为下水道堵塞(本报2015年5月19日A1叠10版《地下停车场雨后变“池塘”》曾作报道)。记者调查发现,若要从根本上解决该小区的内涝问题,还须由政府相关部门协调,将该小区的排污管接入市政管道网
1小区逢雨必涝 借道排污无果
1月10日上午,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小区停车场位于低洼处,已有一半被积水泡淹,最深处约30厘米深,污水发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正在指挥居民把车辆停放到高处路段。
据介绍,该小区建于2002年,共有4栋120户居民,2013年底前小区排污一直很顺畅,没出现过内涝。2014年,隔壁的荣和山水绿城小区(以下简称荣和小区)工地施工后,该小区开始出现排水管网不畅导致内涝现象,到2015年7月,内涝情况越发严重。业主向有关部门反映后,社区、街道办和城区政府曾多次协调,每逢大雨内涝严重时,社区便协调帮助该小区抽水,把污水抽到相邻小区的排污管借道排污。
1月8日,南宁市区下雨,该小区想再次启动抽水机进行排涝,但拨打荣和小区物业负责人的电话无人接听,放在围墙上的水管也被人扔回来,该小区无法排水再次被泡淹。
2历史原因埋隐患 无辜业主遭罪
该小区业委会杨主任告诉记者,业主询问小区开发商后方知,小区排污管建设时未接入市政管网,而是直接排入小区外的鱼塘。开发商已明确表示,不会再出资来完善排污管道。而荣和小区建设围墙施工时堵了小区的排污管,未及时告知。现在荣和小区的围墙和大门已建设完,翠竹苑小区的排污管维修更难处理,所需费用更大,小区业主难以承受。“政府部门让小区业主自行与荣和小区协商出资解决,但荣和小区不给接入该小区的排污管,也不肯出资。”业主们认为,政府部门当初没有严格审核把关,允许开发商销售房子给业主,负有一定责任,应该分担部分建设小区排污管的费用。
记者在该小区宣传栏上看到社区、街道办及城区城管局和住建局等单位部门协调后的答复函,其中2015年7月份兴宁区城管局的一份答复中写道:2013年荣和小区进场施工后,该小区才出现排水管网不畅导致内涝。虽无充分依据证明是施工直接造成,但基本确定有一定影响,双方都有责任。
经核查,该小区无法提供详细排水管网图纸,只标注小区排污管从围墙角处(指现在的荣和小区用地)排到市政管网的字样,而堵塞的沉沙井下游方向均被地面建设物覆盖,无法从外观上判断沉沙井连通情况,城管部门也无法核查该小区的排水管道从何处接入市政管网。而距离小区排水管出水口约30米的泸田路有一深4米的污水井,可供排水,但该地段属荣和小区,已超出市政管辖的泸田路红线图范围。
兴宁区城管局提出建议,该小区要解决内涝问题,可通过从该小区排水管出水口至泸田路重新开挖一条长约30米、深约4米的排水管道,开挖铺设管道的相关事宜与费用,应由翠竹苑小区与荣和小区物业自行商定。
3抽水排污可协调 改道设管可降成本
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街道办韦副主任说,10日上午,他与翠峰社区的主任已到该小区现场查看内涝情况,也联系荣和小区相关负责人,可能适逢周末,对方一直未接电话。从2015年直到现在,社区及政府相关部门帮该小区多次抽水、开协调会,社区与街道办没有相应的资金,无法帮该小区彻底解决排污问题。他会向上级部门汇报,由城区政府相关部门来协调处理。
对此,荣和小区业务相关负责人苏先生表示,这两天的情况他不太了解,但他交代过小区物业,要求物业配合社区来协助翠竹苑小区解决借道排污问题。一直以来,他们都在协助处理,翠竹苑小区业委会或物业可直接联系小区物业处理即可。
苏先生说,在多方协调会上,翠竹苑小区提出接入荣和小区管网进行排污的方案,但由于荣和小区在建设时垫高了地势,铺管比翠竹苑小区的高,一旦接入,不但不能解决问题,荣和小区的污水反而会倒灌而入,加重翠竹苑小区的内涝。对城管局提出挖30米的管道穿过荣和小区大门口、再排入市政管网的建议,因涉及荣和小区大门及周边建设的拆除和再建问题,可行度不大,翠竹苑小区业主也难以承受过高的建设成本。翠竹苑小区后面有个梧州大厦的场地与之相邻,属梧州市政府办事处管理,目前正拆迁准备规划建设,“建议翠竹苑小区向市政部门提出申请,往梧州大厦场地开挖排污管道,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成本”。
翠竹苑小区业委会杨主任说,他估算过排污管若从荣和小区通过,最低费用要80万元。小区若能从梧州大厦用地上修排污管道再接入市政管网,的确能大大降低成本。1月11日下午,他已向社区建议,希望社区先帮协调解决抽水排污问题,该小区业委会将尽快向政府部门递交申请报告,拟取道梧州大厦用地建设排污管。
编辑:黄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