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冷天气带热取暖产品销售,南宁市西乡塘工商局开展专项整治
选电暖袋别光挑漂亮的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 郭燕群)冬季是“热得快”、电暖袋等小电器使用高峰期。12月22日上午,南宁市西乡塘工商局对辖区内经销各类冬季取暖、供暖小家电开展“红盾亮剑反欺诈”专项整治活动。当天发现涉嫌违法点6个,立案查处6起,查扣不合格电暖袋138个、取暖器一批以及655个电热管。
当天上午,在南宁市华强路39号一家家电批发商铺,插电式取暖器大多以“清仓价”销售。工商执法人员发现,一款此前抽检过的骆驼牌取暖器仍在销售,执法人员出示的检测报告显示,该款取暖器电容、耐热耐燃等项目检测均不合格。执法人员随即要求店主将这批商品下架,并暂扣处理。
在中华路小商品批发市场内的一家厨具配件批发部,工商执法人员也发现一款问题产品在销售——该产品为茂名一企业生产的“华乐牌”电热管,其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耐潮湿性等9个项目的检查结果都不符合国家标准。在这家批发部,执法人员还查获了一批不合格暖手袋。
其实早在11月底,西乡塘工商执法人员在例行抽查时就发现,辖区市场上销售的取暖器、暖手袋合格率较低,特别是暖手袋,不合格率高达90%。西乡塘区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股长谭英介绍,目前市面上有不少暖手袋做成绒面卡通模样,外包装漂亮,但不管是硬壳暖手袋还是柔性暖手袋,在使用中都会直接接触人体,故2010年出台的国标对这两类产品的安全性作出了共同规定。
据介绍,不少市民认为暖手袋有3C标志就是合格产品,其实不然,国家标准对暖手宝是否要有3C标志并没有强制规定,但却对“触及带电部位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以及“耐热和耐燃”等都有硬性要求。工商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在选购暖手袋时,一定要看清产品或包装上是否标注标准号GB4706.99-2009,并查看说明书及检测报告是否符合上述标准要求。
编辑:吴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