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为保护劳动者在炎热天气下工作的健康和安全,全国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办法和措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南宁的户外作业工人都拿到了这份高温津贴了吗?记者4日经过走访调查后发现,一些大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员工确实稳稳地拿到了高温津贴;但是一些私营、规模较小的企业却未给员工发放。记者从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目前还没有接到关于高温津贴的投诉举报,去年也仅有四五个工人电话咨询相关政策,无一起立案调查的投诉案例。
调查
几家欢喜几家无奈
在南宁市兴宁区环卫站工作的周师傅每天上8个小时班,即使是中午12时至15时这段最热的时间也要在道路上清扫垃圾。炎热天气使他汗流浃背,若不做好防晒措施,极容易中暑。
周师傅说,今年的高温津贴他暂时还没领到,但去年是领到了足足5个月的津贴,每个月200元;此外,单位偶尔还会提供一些清凉解暑的饮品。
记者随后采访了南宁市西乡塘区正在劳作的几名环卫工人,得到了相同的答复。“饮品是不多,但是每年都会有补贴,今年的应该也会在这个月发。”一名女环卫工告诉记者。
快递员经常在烈日高温下奔波送货,但是快递公司关于津贴发放却是有着很大的差别。“我们正规的快递公司都是有补贴的,每天的补贴是2块钱,除去4天休息时间,一个月发到我工资卡里的就是52块。”据京东快递公司的小张介绍,他们公司的各地区部门,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发放补贴,每年的6月-10月份都能拿到,年年如此,未出现拖欠的情况。
记者问及为何补贴远远低于我区今年规定的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的标准时,小张解释这是由总公司根据全国的情况制定补贴标准的。
而顺丰快递的小邓告诉记者:“补贴应该是有的,但是具体多少我就没了解过了,每个月只关心自己工资的总数。”
由于平日各公司的快递员都会聚集在一处,等待顾客取走包裹,因此各公司的快递员之间也有所交流,从小张和小邓的口中得知,正规快递公司多多少少会有高温补贴,但是一些私营企业则无法享受这一政策带来的福利。
正在民主望州南路口施工的工人,他们均表示未得到过什么高温津贴,有几位民工甚至说:“听都没听说过,有什么文件拿来我们看看。”在一边劳作的王女士倒是知道“高温补贴”这回事,但是公司不给也没办法。
叹息
不敢为百元补贴丢了工作
陈师傅是南宁市青秀区某物业服务公司聘用的一名保安,每天都要顶着烈日看守大门。
“我常听在其他公司工作的朋友说起,他们都有高温补贴。我们这里却没有。”陈师傅有些郁闷,同事们也有些不平,曾向领导反映过这个情况,但是得到的回复是“有意见很正常”,随后便杳无音讯了。陈师傅说:“上面似乎不在意这回事,反正工资就这么多,不想做也没有人强留你。”
记者随后拨通了该公司的一名项目经理黄先生的电话。黄经理说,公司确实没有发放“高温津贴”,而是把“高温津贴”所要发放的现金换成了绿豆粥、海带、凉茶等解暑饮品,以物充抵。黄经理表示,直接发放一两百元补贴金对于员工的高温防护意义不大;相反,将其转化为解暑的“实物”更有利于员工的身体健康。
据记者了解,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和防暑饮料、药品,而且“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企业的做法显然与规定相违背。
可是,陈师傅等人不知到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更不敢“反映”。“为了一些高温补贴而丢掉工作就不值得了。”陈师傅说。
维权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许多大型企业工作的员工一般都能拿到高温补贴,而那些小公司、小企业的员工以及一些工地的工人即使顶着烈日劳作,也得不到更多休息、避暑的时间,更别提“高温补贴”了。如果单位不支付高温津贴,劳动者如何为自己维权?绝大多数人选择了“忍气吞声”,先保住饭碗。听到记者提起“高温津贴”这回事,一些没得补贴的劳动者也只能让记者帮“反映反映”。
记者从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了解到,目前还没有接到关于高温津贴的投诉举报,去年仅有四五个电话咨询相关政策,没有一起是立案调查的。记者采访得知,尽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工人们“怕事”不愿出头,正如一位工人说的,“不会为了这100块钱丢了工作”。
建议
尽快出台相关法律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哲林说,关于“高温津贴”标准的执行,一般的事业单位、公务机关或者老牌的公司会做得比较到位,而一些新成立的公司可能对此要求不严,甚至会忽略掉,“很多公司是否发放高温津贴还会考虑自身的运营成本”。
对于那些没有得到企业“高温补贴”的劳动者,哲林认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面前处于劣势,是弱势群体,很难让他们靠自己争取“津贴”;建议他们把情况反映给工会组织,由工会发挥集体谈判优势向企业提出相应的要求。
哲林律师表示,光靠一系列的行政文件是很难保障劳动者获得“高温津贴”的权利的,执行力度不够,操作性也不强,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联合立法部门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实施劳动者的“高温津贴”措施,用法律手段维护劳工权益。
相关规定
2011年8月,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发布企业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2年6月,国家安监总局等四部委联合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均要求企业对在高温条件下工作的劳动者给予一定高温津贴。《通知》更明确指出,企业每年的6月至10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的,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其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之间。(记者/胡玲玲 见习记者/李望舒 叶丽萍 实习生/卢娇慧 通讯员/梁岱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