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下午,记者从广西民政系统应对极端寒冷天气暨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工作通报会上获悉,2013年1月以来,广西桂林市阳朔、灌阳、资源、龙胜、荔浦、全州、平乐,河池市环江、东兰,柳州市柳江、柳城等3市11县出现低温冷冻灾害,灾害造成受灾人口11.28万人。
自治区民政厅救灾处副处长何理锋说,在受灾的11.28万人中,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46人(全州),饮水困难人口5756人,其中资源3406人,全州2350人,需救助人口1.97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9.93千公顷,其中成灾5.66千公顷,绝收1.17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7432.53万元,其中农业损失7240.53万元。
自治区社会救助局局长吴容北在通报会上说,为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过冬,该局切实抓好城乡低保资金发放,确保低保金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实现应保尽保。从2013年起,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城市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20元,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0元,及时提高补助水平;提高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从2012年9月1日起要求全区各地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要求城市低保标准和农村低保标准分别在2011年各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26—36%范围内确定和2011年各地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40—50%范围内确定;提前下达中央财政给我区2013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预拨28.23亿元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3.67亿元资金,确保2013年城乡低保资金能按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缓解他们生活困难和看病难的问题。
此外,自治区社会救助局要求各地落实《关于提高全区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桂民发[2012]57号),让全区32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达到每人每月“150元钱、30斤米、1斤油”以上。对于在元旦、春节期间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群众,该局也预留了800多万元资金,按照社会救助形式加以救助,使他们能够欢度节日。(文/王文英 黄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