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瀚的南海之滨,巍峨的南岭山麓,镶嵌着一块美丽富饶的土地,这就是南中国的经济中——广东。在广东2028名气象工作者日夜守护着的这片天空下,有17.98万平方公里的陆地面积,有长达3368.1公里的海岸线,有9194万的南粤人民在这里工作生活。
风调雨顺,天人合一,是千百年来人们的美好追求。台风、暴雨、洪涝、干旱和雷暴等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却常常侵袭广东。气象灾害已经成为广东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社会公益事业。防灾减灾,趋利避害,是气象工作者的神圣天职。广东省气象局依法履行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管理职能,负责全省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同时,广东省气象局作为中国气象局广州区域气象中心的牵头单位,发挥着对广西区、海南省气象工作的“管理协调、业务指导、科研组织、技术支持、专业培训”功能,并与香港、澳门气象部门开展广泛深入的交流,在“泛珠三角”区域气象合作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在广东省委、省政府和中国气象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人大和省政协的关心支持下,广东气象事业继往开来,蓬勃发展。特别是“十五”期间,广东省气象局认真组织落实省人大《关于加强广东气象事业建设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议案》,大力实施“科技兴气象”、“拓展领域”和“人才强局”战略,构筑起了全国领先的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网、自动气象站和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气象现代化水平大幅度提升,气象防灾减灾、趋利避害能力显著提高,发挥了气象工作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和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