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气候公报(2017年)
摘 要
2017年,我省气候总体平稳。主要气象灾害有台风、暴雨、高温和气象干旱,造成的经济损失较轻,气候年景较好。
全省年平均气温异常偏高,降水、日照正常。年平均气温20.4℃,较常年偏高0.9℃,为1961年以来第二高;降水量1495.3毫米,较常年偏少1成;日照时数1856.1小时,偏多154.0小时。
年内经历4次寒潮、8个台风(2个登陆)、12次高温、14次强对流、21场暴雨过程和夏秋气象干旱。主要天气气候特点如下:
1.冬季气温异常偏高,出现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强“暖冬”,超八成县市平均气温突破当地冬季历史纪录。
2.早春3月雨日多,遭遇多场低温阴雨,对春播造成不利影响。
3.雨季开始早、结束迟、历时长,降水前少后多、旱涝急转。5月超八成县市出现气象干旱,6月上旬和中旬分别出现两次降水高峰,多地出现洪涝灾害。
4.登陆和影响台风个数多,但整体影响偏弱。7月30~31日台风“纳沙”和“海棠”21小时内先后登陆福清,双台风先后登陆同一地点,且登陆间隔时间之短,历史未见。
5.高温次数多、范围广、时间长、极值高。高温过程达12次,并列历史最多;7月19~29日的高温过程,持续时间和高温范围均为近十年之最;连江、长乐、仙游和南安最高气温破当地历史极值。
6.出现夏秋连旱。8月下旬至11月中旬,全省降水量较常年同期偏少4成,多地出现夏秋连旱,严重时有13个县市达气象重到特旱,部分县市出现人口饮水困难、水库水位下降和农田受灾。
2017年,我省气象灾害以台风灾害为重,暴雨洪涝灾害次之。台风灾害以宁德、福州、莆田市相对较重,直接经济损失9.54亿元,主要由双台风“纳沙”和“海棠”造成;暴雨洪涝以龙岩、三明、南平市相对较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45亿元。据各级民政部门上报统计,2017年全省61.31万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7.02亿元,受灾相对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