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折治理路

中科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邹景忠见证了渤海治污的整段历史。在他看来,几乎所有关于渤海的庞大治理计划,最终都惨淡收场。

最先对渤海污染状况有所警觉的是卫生部。上世纪70年代初,受日本水俣病影响,卫生部开始了针对渤海、黄海海域重金属污染的调查,结果发现“渤海全海区均检出了石油,海水中汞、砷、镉、铬等有害物质的污染,在局部海区也逐渐扩展和加重”。

随后,中科院海洋所联合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天津市等地相关机构组成渤海污染调查协作组,在1972年开展了渤海及黄海北部沿岸海域污染调查,并形成了一份秘密报告。

1982年6月,《渤海、黄海近海水污染状况和趋势》完成,迄今渤海所遭遇的污染问题在当时已全部提及,并做出详细论证分析。

这几份相当具有前瞻性的报告,最终被烙上“秘密”标记,以内部报告的形式被束之高阁。国家海洋局在2000年8月制定的《渤海综合整治规划(2001-2015)》也立项失败,无人问津。

2001年10月,前国家环保总局一份计划投资555亿元、为期15年(2001-2015)的《渤海碧海行动计划》(下称《碧海计划》)出台,并很快获得国务院批准。

“这是一份非常细致、全面、详细的规划,几乎所有人都充满期待。”曾经参与计划制定的邹景忠与王亚民说,按照《碧海计划》设想,经过一系列治理措施,2010年渤海的环境质量与生态系统将得到初步改善;2015年环境质量将明显好转,生态系统进一步改善。

国务院在《关于渤海碧海行动计划的批复》中指出,“渤海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投资以地方投入为主,国家给予适当支持。”

2004年6月,时任国家环保总局局长的解振华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承认,《碧海计划》资金渠道不畅,导致计划项目进展缓慢。此时距离《碧海计划》第一阶段结束还有不到半年时间,但仍有近六成计划投资未落实完成,三分之一的项目未能动工。

据参与该计划的专家介绍,缺钱固然是一个因素,但更重要的是涉海部门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的矛盾无法解决。“十三太保、五龙闹海”便是当时赋予五个涉海部门和沿岸三省一市共13个城市的一个比喻。

邹景忠对此解释说,海洋部门不上岸、环保部门不下海,管排污的不管治理、管治理的管不了排污的部门割据现象,以及地方政府的各自为政、相互推诿,是渤海污染无法得到根治最为关键的因素。

“落实难度相当大,部门之间协调不好,许多沿岸城市的地方政府更是拿着建污水处理厂的钱直接搞经济建设去了。”王亚民说。

2009年1月,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的《渤海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08-2020年)》获批。规划中确定了加强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保护与防治,建立渤海污染防治与生态恢复系统;面源点源治防联动,建立陆域污染源控制和综合治理系统等五大重点任务。

王亚民指出,今天渤海近岸海域的污染治理,依然面临中国环境治理领域始终存在的一个矛盾:“污染的是海洋,需要治理的环节却在陆地上。部门之间打架且不谈,治理的难点就在于地方要发展,而环保部门的权力却不足以大于地方发展经济的冲动。”